Re: [問題] 車禍後的處理請教

看板biker作者 (rurualex)時間10年前 (2014/03/06 02:03),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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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lakb3841 (咚咚)》之銘言: : 關於車禍有些後續處理的部分 : 想請板上的大家協助 : 事情經過: : 3/5上班時間於重新橋上時速約40~50/km : 因前方疑似機車擦撞 有機車倒地 : 發現時已無法閃避 因車輛過多無法往旁邊閃 : 僅能將剎車壓到底 (鼓煞) : 剎車距離約4~5公尺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也需要負擔相對的事故責任 這點就不用爭執了..... 其實機車族真的會乖乖依照安全距離的人應該是不多 : 然後感到後面有撞擊力道 將我推前撞到前面的機車 : 前方機車後方受損 我人車倒地 : 車壓在身上 其他人協助報警和叫救護車 : 上救護車前確認後照鏡摔斷一隻 後方擋泥板斷成兩截 這部分應該會看車體上有沒有對方烤漆或者是傷痕是否符合 也不能說我有感覺到就下定論 之前有一次在捷運站前因為計程車並排停靠 我因為要右轉得從中間鑽車縫進去 但是乘客沒有注意到後方來車 開門撞倒我 警察也是有查證大概是撞到車體的什麼部位 該部位有沒有明顯傷痕 : (重點在下面) : 在驚慌中疑似聽道我後面的騎士跟警員說他沒撞到我 : 於醫院作筆錄時 有將感到後方撞擊力道部分寫進筆錄 : 但是警察手繪的現場示意圖沒有我後面的車子 : 且當事人登記聯中確認無我後方車輛的連繫方式 : 下午出院與朋友及保險專員討論後 : 找到處理的警員 告知後方車輛顏色及特徵 : 並要求其找到我後方的車輛 以釐清責任 : (有電話錄音) : 想要詢問的是 : 1.這樣我後面的那台車 是否算肇事逃逸? 這個..... 他是有等員警到來吧 如果有等員警到來 之後員警叫他離開這樣算逃逸的話....... : 2.沒有留下後方車輛的聯繫方式 是否可認定為警察疏失? 這點就不清楚了 不過如果依照你的敘述 員警應該也會需要留下對方的資料 : 3.如果找不到後方那台機車 那我是否有自保的方式? : (肇事責任歸屬的認定,會變成都是我的錯嗎?) : 4.還有什麼我可以亡羊補牢的自保方式? : 謝謝 我是覺得就算找到後面這台車的車主 本身也是因為距離的問題導致事故 主要應該是前方兩台車的擦撞 而你可能是追撞的情況下 怎麼負擔責任比例可能就要請教員警 你也有受傷的話 最壞的情況就是大家來告 不過應該也是調解委員會調解這樣 把相關的責任歸屬釐清 然後依照高低來提出條件 怎麼判定這邊說的不準 這種情況下 個人是覺得就摸摸鼻子吧 好一點的話自己負擔自己的車損(如果責任低的話在要求對方補貼一些) 壞一點的話就是還要負擔別人的車損跟醫藥費 -- victoryss:天佑淫河系 03/05 01:32 victoryss: 銀....幹妳媽淫蕩新注音= = 03/05 01:32 victoryss:我關閉學習功能了 打開她常常害我玩網路遊戲當雞-.- 03/05 01:33 victoryss:沒人相信我 人緣這麼插阿= = 03/05 01:34 推 victoryss:越描越黑是怎樣啦( ‵□′)───C<─___-)||| 03/05 01: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12.238

03/06 14:24, , 1F
我只要保持安全距離 就會有機車一直插進來..
03/06 14:24, 1F

03/07 15:46, , 2F
同樓上問題
03/07 15:46, 2F

03/08 19:15, , 3F
…前輪頂原po後輪或擋泥板,也不會有漆,這警察令人無言
03/08 19:15, 3F

03/08 19:15, , 4F
更正 是原原po
03/08 19:15, 4F
文章代碼(AID): #1J5sRmCY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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