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相關賠償問題

看板biker作者 (雅夫)時間10年前 (2014/02/27 22:06), 編輯推噓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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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ric80157 (雅夫)》之銘言: : 今天下午在文化路二段遭到汽車追撞 : 已經報案,100%是對方問題(對方坦承調整後照鏡撞上) : 去看過了醫生,也開了傷害證明單 : 因為小弟工作是需要抬重物,騎車 : 而傷口有在手跟腿的部份 : 請問 : 1.報案時候警察是開一張"當事人登記聯單" : 這張應該不算是和解單吧 : 2.車損的部份是打算先去估價,再拿估價單給對方 : 這樣作法是否OK? : 3.因為小弟工作原來就只要做到2月底,目前因傷無法上班 : 可否向對方討這幾天的工傷費用? : 謝謝大家 因為最後大家對於和解金額上有歧見 目前已決定至警察局提出告訴 對方在最後談和解時 表明願意先支付醫藥費用 還說如果現在不收之後可能會收不到 小弟最後並未收下 請問這樣作法是否正確? 能否都交給司法解決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73.179

02/27 22:14, , 1F
告贏就可以收到啦 除非他要脫產那就是另一回事
02/27 22:14, 1F

02/27 22:54, , 2F
對方有強制險你醫藥費就沒問題。現在是要請求財損
02/27 22:54, 2F

02/27 23:34, , 3F
看來對方沒保第三責任險 就要上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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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3:38, , 4F
真的要多加保個第三責任 和駕駛傷害 保障自己也保障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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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5:48, , 5F
嚇唬你的啦,不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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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7:33, , 6F
你先收了你以後要告他也告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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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0:09, , 7F
謝謝大家的意見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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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58, , 8F
他真的很白目,責任這麼明顯,讓你全修本來就是應該的,枉費
03/01 15:58, 8F

03/01 15:58, , 9F
你當初對他那麼好不報警,沒那個屁股還想這樣凹,真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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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59, , 10F
醫藥費強制險就會出了,他當做是在騙三歲小孩喔…真的阿呆
03/01 15:59, 10F

03/01 16:00, , 11F
靠XDDD搞錯人了,原po請無視我
03/01 16:00, 11F

03/01 16:02, , 12F
醫藥費的部分應該跟他保險公司談吧……他在呆什麼啊………
03/01 16:02, 12F

03/01 16:02,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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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3qPSwX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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