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行車紀錄器救了我

看板biker作者 (misimisu)時間11年前 (2013/03/15 15:44), 編輯推噓12(1202)
留言14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首先,感謝行車紀錄器的發明, 可以還原事情的經過... 再來,原PO的反應真的很快... 不過,小弟覺得"假如"撞上, 又會是一個不一樣的結果... 可能會比較好... (下面再論) =========================================== 看到這個影像,害鍵盤小弟我想要PO文 之前閃光也出車禍,相關事項研究了很久, 針對這個案例想要跟大家一起探討一下... 我的意見跟大部分人相同... 都覺得是探頭小精靈害的... 但是,鑑識人員"依法行政"後的結果 卻不一定是如此 ============前言=============== 我們先看一下駕駛人義務 1.用路人應該遵守相關法規 2.依照信賴原則,我們遵守規則,也相信別人也會遵守規則 3.用路人應注意前方狀況 4.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 原始影片可以參考原PO上傳的 我這邊也做了幾張圖... http://i.imgur.com/609FzxC.png
http://i.imgur.com/MX2dR6N.png
http://i.imgur.com/vCoe1WY.png
裡面有機車跟計程車的移動軌跡線 現在照原PO的影片分析一下 總共有五位人員參予 分別是 1.原PO 2.A_探頭小精靈 3.B_機車 4.計程車 5.路檔*2 分析一下初判"可能"出現的意見 1.原PO 依照時速規定行駛在外側車道,遇前方一台重機逆向 煞車並等待障礙排除 (應注意且注意) 固然"無明顯違規事實" 2.A_探頭小精靈 違反道路規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開紅單) 所以"有違規事項"但未造成與原PO擦撞 僅開單處理 * 這邊很多人會有疑問,他不是肇事了嗎? 因為原PO善盡駕駛人義務,避免了一場意外 所以這一方變成路障 * 3.B_機車 駕駛人義務是"應注意前方路況,與前車保持距離" 所以他未依規定保持安全距離 (應注意而未注意) 違反道路規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開紅單) 因為是擦撞後,變換車道被撞.所以不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4.計程車 僅需注意前面路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無需與相鄰車道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B_機車 發生事故時,突然改變行駛方向 為計程車駕駛人可以進行反應之距離之外 簡單來講就是無法反應的過來 (應注意而未能注意) 固"無明顯違規事實" 5.路檔*2 若該時段可以停車(臨停),則無事 若該時段不能停車,則依規定開紅單處罰 由於不是突然出現在那邊擋路, 其他用路人可以注意並且應該要注意 所以其餘用路人應等前方障礙排除或依規定變換車道閃避 這樣的初判表給保險去談理賠,可能"B_機車"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其餘該依法進行行政裁罰的,就繳罰單結案 計程車跟原PO沒事 若是如剛開始所說的原PO跟小精靈撞上 變成 1.原PO 應注意而未能注意 3.B_機車 可能改判為"應注意而未能注意"前方突然的事故 其他原判 這樣"探頭小精靈"就要負全責了..... 補充 以上是我自己的經驗以及網路上看到的案例做的小歸納 到底怎麼判還是要看他們鑑定人員 a跟b到底有沒有關聯就... 原po的推文也有人有類似案例 結果警察分兩案處理~a跟b無關 (部分推文可參考原PO)

03/15 00:56,
再怎麼說, 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就輸了
03/15 00:56
後方的確比較吃虧

03/15 00:57,
A跟違停車輛應該是要全賠 , 筆錄有把違停車輛寫進去嗎?
03/15 00:57
違停車輛在救護車來之前就開走了 筆錄有寫進去 A一直把違停車輛扯進來 現在就看車禍鑑定結果怎麼樣了 ^^^^^^^^^^^^^^^^^^^^^^^^^^^^^^^^^^^^^^^^^^ 如果你們認為 違停車輛 有責任 這樣他開走了就是"逃逸"了欸

03/15 00:59,
刑事有0.1%過失就有責任了 其他都只是民事過失相抵問題
03/15 00:59
完全同意,若原PO女友真的被撞到腳且有辦法舉證, 肇事方多一條過失傷害(刑法)

03/15 01:10,
任讓警方和法院去認定,畢竟違停有一定機率被判有責任
03/15 01:10
真希望也判有責任阿,這樣多一條"肇逃"

03/15 02:36,
竟然有人先把機車扶起來破壞現場 真的是.........
03/15 02:36
有人傷亡應該保持現場環境,有人傷亡的條件下,警察不能開妨礙交通

03/15 08:53,
很好奇交大初判會怎判,不知一個月後可否PO文分享一下
03/15 08:53
我也很想知道,原PO麻煩了

03/15 11:19,
http://0rz.tw/1pkEa 應該是這裡吧 景安路 明仁街 黃線
03/15 11:19

03/15 11:21,
黃線從夜間20時至翌日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不知道這段是不是
03/15 11:21

03/15 11:22,
有適用這個黃線可停車的規定 有的話 晚上停一排也屬常理
03/15 11:22

03/15 11:28,
如果原PO行車紀錄器時間是準確的 已經晚上九點多&黃線可停
03/15 11:28

03/15 11:28,
的話 汽車可說完全沒責任
03/15 11:28

03/15 11:29,
更何況那兩台車看起來都還有人在(一台閃雙黃 一台煞車燈亮
03/15 11:29
B大說的沒錯

03/15 13:07,
你是要左閃時被擦到~哪有直線~你變換車道未依規定 你全責
03/15 13:07
在外側車道上...應該還沒變換過去...

03/15 13:22,
不一定~ 遇到腦殘法官~ 就算有影片你可能還是有事
03/15 13:22
就看他們絕得怎麼判吧,都有機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93.78

03/15 15:53, , 1F
請問圖檔是用什麼軟體做的阿@@!
03/15 15:53, 1F

03/15 16:46, , 2F
會不會是GOOGLE上的繪圖系統軟體做的
03/15 16:46, 2F

03/15 16:59, , 3F
推認真畫圖
03/15 16:59, 3F

03/15 17:33, , 4F
感覺A車最白木...... 結果......
03/15 17:33, 4F

03/15 20:13, , 5F
感覺探頭出來那台機車想要逆向 台灣超多愛逆向汽機車
03/15 20:13, 5F

03/15 21:16, , 6F
好厲害的圖
03/15 21:16, 6F

03/15 21:22, , 7F
這圖也畫的太精美....
03/15 21:22, 7F
圖是用SketchUp先畫出3d圖 我再擷取幾個角度的 ※ 編輯: misimisu 來自: 140.120.104.203 (03/15 21:35)

03/15 23:51, , 8F
想看初判表+1
03/15 23:51, 8F

03/16 03:35, , 9F
A車責任竟然不大....真是...
03/16 03:35, 9F

03/16 11:34, , 10F
感謝!! 你的說法我會記下來,到時候調解一定用的上
03/16 11:34, 10F

03/16 15:30, , 11F
太精闢了 這篇作者應該去當鑑識人員
03/16 15:30, 11F

03/16 16:49, , 12F
好專業的圖!
03/16 16:49, 12F

03/17 13:19, , 13F
專業分析 + 專業繪圖推
03/17 13:19, 13F

03/17 14:05, , 14F
專業!推!
03/17 14:05, 14F
文章代碼(AID): #1HGj5U50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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