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

看板biker作者 (千夫所指,萬夫莫敵)時間11年前 (2012/10/30 00:03), 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今天發生車禍 有報警 http://ppt.cc/lnGJ 此為台北市南寧路西向 甲方我我騎車在此左邊數來第二線道 最左為禁行機車 乙方女方從此圖桂林路四巷出現 車禍後我的車倒在斑馬線上 對方則是倒在禁行車道過斑馬線的地方 閃雙黃燈 "我的筆錄記載 當時我車速45-50 看到乙方出現在巷口 以為要右轉 我靠左減速後 正面撞上乙方側面" 這邊爭點有4 1.我是主幹道她是支線 她未讓我先行 2.我在二線道 可以直接撞她側面 所以她要走人行道去對面? 如要右轉 不會在這以這種方式被我撞到 3.我有發現她進行閃避動作 但她完全沒有發現我的樣子 她車速不慢 4.她騎別人的車 這是我方的紀錄 假設對方筆錄跟我相同 這樣的責任分配會是多少? 又 對方左邊肩頰骨骨折 要開刀 右腳踝被自己的排氣管燙到 現在在住院 而我在這種慢速摔車的情況下 腳踏跟握把幫我扛住大部分的傷害 所以造成只有輕微擦傷 以上 謝謝大家收看 --

07/10 17:44,
1080的兩倍是3160好嗎..你數學實在...
07/10 17:44

07/10 17:46,
1F的數學老斯請假了嗎?
07/10 17:46

07/10 18:00,
一樓的數學讓我好shack XD
07/10 18:00

07/10 18:04,
太酷了 推文裡面不只數學、國文老師請假 連英文老師都出國了
07/10 18: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8.9

10/30 00:34, , 1F
對方的錯 已經寫信給你囉^^
10/30 00:34, 1F

10/30 00:36, , 2F
這幾個禮拜的車禍文不斷阿 o.o 快變法律諮詢版囉
10/30 00:36, 2F

10/30 01:49, , 3F
刑事就先輸了~
10/30 01:49, 3F

10/30 02:23, , 4F
不想輸就先驗傷吧
10/30 02:23, 4F

10/30 12:24, , 5F
生活法律版跟假的一樣……
10/30 12:24, 5F
future108: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10/30 16:40

10/30 17:04, , 6F
我方無傷對方有傷不一定輸,我自己的case是我完全無傷對方
10/30 17:04, 6F

10/30 17:04, , 7F
手斷掉,最後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10/30 17:04, 7F

10/30 17:15, , 8F
不過這種情況不常見就是了...
10/30 17:15, 8F

10/30 20:48, , 9F
你的甲乙方是筆錄上記載的嗎?
10/30 20:48, 9F
這是我自己說的XD

10/30 20:50, , 10F
警方筆錄中的甲方 通常是認定為肇事方
10/30 20:50, 10F

10/30 20:53, , 11F
當然警方不具有審判權 但可能會影響法官的第一直覺
10/30 20:53, 11F

10/30 20:55, , 12F
等筆錄下來 你可以再自費申請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
10/30 20:55, 12F

10/30 20:58, , 13F
如果調查後對方責任比較大 法官會以委員會的作基準
10/30 20:58, 13F
※ 編輯: future108 來自: 122.116.28.9 (10/30 23:26)

10/31 00:20, , 14F
斑馬線不得騎車吧? 之前被警察攔過
10/31 00:20, 14F
文章代碼(AID): #1GZgZDgh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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