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向三車道機車黨2主張
《機車黨發起人董建一》同向三車道機車黨2主張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9月22日 下午10:34
中華民國機車黨現階段主張,同向三車道(含三車道)以內之道路,不得劃設禁行機車道
,以保障機車騎士之合理路權與安全;同向三車道(含三車道)以內之道路,不強制機車
須二段式左轉;行駛於最內側車道之機車得與汽車一同直接左轉,但仍保留待轉區給慢速
的機車及自行車可以二段式左轉。
依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
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一、內側車
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二
、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可是,隨著油價持續走高,國內使用機車人口也慢慢增加,在道路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機
車族行駛路權卻沒有增加,中華民國機車黨因此因應而生,近來更一再向交通部,以及地
方縣市政府陳情,希望相關單位重視機車族的行駛路權。
就機車黨的立場,機車數量是汽車的三倍,可行駛的車道卻僅分配到三分之一;汽車可獨
享內側車道,還有一大堆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高架道路可用。而機車族卻只能被法令規
定擠在路況最差的外側機慢車道及混合車道,與違停汽車、計程車、公車交織,中間車道
右轉汽車,還有突然開啟的車門、人孔蓋等危險搏命。
汽機車臨停騎士靠外側意外多
為何主張同向三車道(含三車道)以內之道路,不得劃設禁行機車道?中華民國機車黨發
起人董建一說明,由於我國最外側車道的汽機車臨停「文化」早已是常態,現行許多縣市
同向二車道以上就規劃禁行機車,逼得機車騎士不是太靠近外側,而被突然開啟的車門所
害而喪失生命,不然就是被突然急切、臨停的計程車與公車所害慘。
其次,像是新北市、桃園縣等一些縣市,為了滿足同向三車道就能夠劃設禁行機車的通則
,更在最外側劃上很窄的一條機車優先道(還非專用道)以增加車道數到三車道,然後在
最內側禁行機車並大開機車族罰單。此舉也造成意外連連。
再者,許多省道,就連同向二車道都在內側劃設禁行機車,這種情況只要外側一有臨停汽
車,機車族馬上變成「不違規就跟本無路可」的窘境;而且有些省道,如桃園縣復興路,
外側是當地縣市政府順應民意或需要而劃設的公車停靠站、汽車路邊停車格,這些更是合
法地侵蝕機車最外側車道的路權。
外側劃設機車優先道增死傷風險
他說,交通部運研所更早已經研究評估過,現行在外側劃設機車優先道的作法,反而使得
機車騎士的死傷風險高出百分之二十八以上;而禁行機車政策,更是有強烈針對性,對機
車族開罰手段。雙北市五年竟可開罰達八點五億,但有聽過禁行機車或汽車行駛機車專用
道被大量開罰嗎?完全沒有!
董建一呼籲交通部,儘速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重視全國十五萬機車騎
士的權益。因為就以目前新生南路並未限制機車左轉,及日前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會勘
凱達格蘭大道,會後決定開放中間(第三車)車道做為機車左轉車道來說,就可能牴觸前
述「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
道左轉」的規定。
他說,機車黨的目標是,只要機車行駛的是三個車道以下,他就知道不會被強制兩段式左
轉,因為有些機車騎得比較慢,專騎外側,因此若前方有待轉區,就可以駛向待轉區。可
是,有的騎士騎較快,已在內側車道,這時已經快到路口卻要被迫由內側往外側切進待轉
區,反而是不方便且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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