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駕駛突開車門..小弟撞門摔車後續請教
在下是住台南..但在高雄的時候發生的事故
當下對方有叫警察以及救護車急診
主要是胸口及手腳的挫傷
但一兩天後開始有腫脹情形且仍不良於行
會再找鄰近醫院看診確認
車子部分當天我出院後就請附近機車行老闆牽車修理
也聯絡對方保險公司可過去拍照並估價
不過今天有確認車行老闆已經修好了
請問接下來是否可請對方保險公司幫忙牽車回台南並先支付相關費用
還是說需先自付等後續理賠時再拿收據證明出來
另外由於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還沒出來(釐清肇事責任)
因為我機車只有保強制險
打過去時只說這他們不會處理 =.=
所以只能由我出面跟對方保險公司談理賠
因此我只有先說可能等我整個醫療過程結束後再說
基本上只要半年還能保留民刑事追溯權吧
而因為有刑事部分警察有談到和解的情形
然後再跟對方車主上調解庭談妥金額
這種是獨立在保險公司理賠外的嗎..我還以為是一起談的
不過第一次碰到..網路上好像沒有相對的範本行情價可供參考 @.@
除醫藥費修車費外頂多加上工作薪資損失及精神撫慰
還懇請相關專業人士解惑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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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8.221.189
※ iamcop:轉錄至看板 Insurance 08/28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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