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遊記] 騎單車第一次被警察攔下

看板bicycle作者 (62947)時間12年前 (2011/08/18 01:04),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bta730502 (昌仔)》之銘言: : 今天在大佳河濱公園騎車的時候被警察攔下 : 說要幫我貼腳踏車失竊的貼紙 : 還幫我跟腳踏車拍了照片存檔 : 原來現在警察還有這種服務真不錯 今天我在光復南路上也被警察攔下做了上述服務。 警方登記了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然後拍照跟貼上貼紙。 解釋這項服務是在未來如果遭竊,破案後可以通知我領回。 問題來了,警方並沒有跟我要求提出如購買證明之類的證明文件。 換句話說,如果我騎的是贓車,經過了上述服務,理所當然變成車主!? 這項服務立意良善,但執行上如果沒有徹底要求提出證明。 竊賊偷了車後,馬上去警察局登記,原車主欲哭無淚吧! --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Dancing!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Singing!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Exciting! Hello! Hello! Hell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41.156

08/18 01:16, , 1F
不過如果竊賊偷到有登記過的車,還跑去登記的話....
08/18 01:16, 1F

08/18 09:43, , 2F
哈哈哈...樓上那畫面挺逗趣XDD
08/18 09:43, 2F

08/18 10:02, , 3F
基本上他可以順便查你是不是贓車..
08/18 10:02, 3F

08/18 17:52, , 4F
說難聽點 有繳錢有買牌的機車 失竊都不一定找得回來了
08/18 17:52, 4F

08/18 17:52, , 5F
還不如單車族 自己保管車子要緊
08/18 17:52, 5F

08/18 21:06, , 6F
而且證明...怎麼拿,跟我回家看嗎...
08/18 21:06, 6F
文章代碼(AID): #1EI_I5vc (bicycle)
文章代碼(AID): #1EI_I5vc (bicy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