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就因為我曾經和男生在一起消失

看板bi-sexual作者時間5年前 (2018/11/26 23:14),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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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大概三分鐘到底是要回文,還是推文就好,但想了想還是回個文吧。 我和原PO的情形蠻像的,差別只在於我大概國三升高一的時候就察覺到自己是雙性戀(國小、國中都有喜歡過男生),當時由於我高中唸女校,加上還不太清楚原來「女生也可以喜歡女生」,以及試探父母對於同性戀的想法,得到蠻傷人的答案,所以奴性(?)蠻重的我一直刻意避免喜歡女生,有一次甚至夢到自己從背後抱住一個我很好的朋友,還親了對方的耳朵,那時候真的快把我嚇死,以為自己是「不正常的」。 後來陸陸續續有認識男生和圈內人,但可能因為顧慮到家人的反應,和我自己覺得「因為家人反對,所以如果交女朋友會引起家庭革命,然後被迫跟女朋友分手,讓女朋友傷心」,所以我一直都是喜歡男生(但我的自我認同仍是雙性戀)。 大學畢業後我交了一個男朋友,雖然不是劈腿收場,但過程也是很不愉快,所以我在向家人表明我現在的伴侶是女生時,我媽的反應跟妳母親一樣,也是「上一段真的把妳傷得這麼深嗎?」,我媽甚至還問我「是不是不愛她了?」(黑人問號),然後我就跟她說了很長一大串,包括我從國三就察覺到自己是雙性戀之類的,雖然她感覺還是沒聽進去就是了啦哈哈哈哈。 本來猶豫要不要回文的理由是,我目前也還沒找到一個方式去跟家人解釋「我喜歡女生」這件事,和任何外在、內在因素都沒有關係,純粹是我碰到了喜歡的人,而她剛好是女生這麼簡單而已。只希望妳不要因為現在家人的反應,而後悔以前和男生交往的經驗,我相信每一段緣分都是十分珍貴的(不論好與壞)。 至於自我認同的部分,我並不會叫妳一定要分清楚自己是雙性戀還是同性戀,套一句我姐知道我交了女朋友後說的話:「只要妳在對方面前可以放鬆,展現最真實的自己,覺得快樂,那就夠了。」 祝安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41.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sexual/M.1543245293.A.0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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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修改文章好像會跑版嗚嗚,我只想說,要做到不讓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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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的人,甚至是陌生人質疑是很困難的,比起言語,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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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讓時間和行動去證明比較有用。有些人是試著去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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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發現他還是不能理解,但也有人是連嘗試都不願意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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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些質疑你的人是後者,那我覺得也不用非得要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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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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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_0tj0k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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