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是你的話你會選擇告之嗎
看板bi-sexual作者nobunagaoda (為了1226,一定要認真!)時間14年前 (2009/09/09 03:0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ericfat (飛翔小胖)》之銘言:
: 我想要在這邊請問大家
: 如果你們先交了同性的愛人....但之後你又交了異性愛人
: 處在兩個人之間時你们會選擇告之對方有另外一半的存在嗎
: 也就是告訴你男朋友你又交了女朋友了....
: 還是大家會選擇默默的交往
: 盡量不讓對方知道
: 我知道這樣問不好畢竟算是劈腿了
: 但是我想知道如果是你們會如何選擇
: 選擇告之還是選擇沉默
: 還是選擇放棄一方呢?
: 畢竟還是有雙性戀存在
同時跟一男一女交往當然是雙性戀,
姑且不論劈腿(多重性伴侶)是否合乎社會規範,
但不管如何雙性戀的存在跟是否有多重性伴侶的關係終究還是兩回事。
總覺得你的問法是把這兩個東西扯在一起了,我想這不是很恰當。
至於這個問題…
我覺得要看你的伴侶,處理方式因人而異。
如果兩方都可以接受另一方的存在,那當然可以選擇告之。
如果兩方都不能接受另一方的存在,那我覺得放棄其中一方是比較好的選擇。
如果一方允許、一方不能接受,妳可以放棄其中一方,這也是最穩健的選擇;
當然也可以選擇沈默,只是一旦被發現時,有可能不僅僅是兩方都失去這樣的下場。
當然可以的話還是不要有多重性伴侶,即便可能合乎社會規範也不違法,
但遇到性病的機率終究是比單一性伴侶來的高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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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風吹 讓風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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