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專欄] PLG須先提高裁判價值 才有懲罰裁判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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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9(29推 0噓 58→)留言87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kenny1300175 (蘇湖)時間3年前 (2021/05/08 16: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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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作者:Luphan. 關鍵24秒違例的吹判過程出了什麼問題?. 在第四節關鍵的一次進攻回合,夢想家的楊敬敏於秒數歸零後在三分線外出手命中,因為超過時間的當下,球場有發出警鳴,應該是非常明顯的24秒進攻違例,此時三位裁判同時犯了兩個大錯,第一,他們沒有吹判24秒違例,認為此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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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6噓 10→)留言19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huyee (瘋狗)時間3年前 (2021/05/08 18:45),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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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G元年遇到這麼多裁判判決上的問題. 但仔細想想 其實也不能怪裁判. 畢竟體制就是這麼不健全. 但我非常認同文章的看法. 裁判不應該是算場撥薪. 而是算月或算季的專職裁判. P+各球隊基本都有受害到. 攻城獅有. 領航猿有. 富邦有. 夢想家 或許有. 那這樣是否可以研議每季各球團出一筆裁判費.
(還有1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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