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外遇可以組國家隊了嗎?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 (迷幻人生)時間6月前 (2023/12/06 23:19),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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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Touching (撫星)》之銘言: : 女秘書 女立委 女弟子 女同學 女球迷 女業務 : 從台灣開始職籃以來 : 好像也累積了不少知名籃壇人士外遇 : 已經可以組一隊外遇國家隊了嗎 : https://i.imgur.com/fXc1gIR.png
其實這題很有趣 外遇看似影響聯盟 球隊形象 實在很不可取 但要拿這個東西來作文章 各行各業都可以組國家隊 公務員 軍人 藝人 網紅............. 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 然後近年也跟先進國家接軌 通姦除罪化 現在已婚外遇 大多都是侵害配偶權民事賠償 Shaq曾說他也外遇許多次 Kobe生前曾被老婆請徵信社調查,外遇次數也...... 魔獸 Kemp 也是私生子一堆 但現在提起這些 也都無損他們在NBA的成就與偉大 當然,我不是在鼓勵外遇,或是覺得外遇沒什麼 只是認為外遇比率高,而且已經除罪化的情況下 其實聯盟跟球隊可以思考 針對外遇的部份有沒有更明確的罰則 球員/教練/裁判/管理階層簽約時乾脆都直接簽定外遇條款 以後都不用囉嗦 就是罰款多少 禁賽多少場 一方面規範明確 一方面也能免去不必要的困擾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0.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701875993.A.1B6.html

12/06 23:49, 6月前 , 1F
不能明確吧 金敏跟鳥總差別在有無民事認證
12/06 23:49, 1F

12/06 23:49, 6月前 , 2F
模糊一點對球隊好操作
12/06 23:49, 2F

12/06 23:50, 6月前 , 3F
一旦寫死了 金敏可能照合約條款閃掉處罰
12/06 23:50, 3F

12/07 08:13, 6月前 , 4F
回樓上 可以用有無被提告當成量刑標準之一
12/07 08:13, 4F

12/07 08:14, 6月前 , 5F
當然不能外遇同一裁罰標準 還是要有空間 不然一個
12/07 08:14, 5F

12/07 08:14, 6月前 , 6F
的跟三個的或是短期長期有自己或對方有沒有子女之
12/07 08:14, 6F

12/07 08:14, 6月前 , 7F
類的態樣都略微不同
12/07 08:14, 7F

12/07 14:07, 6月前 , 8F
亞洲國情不同啦!台灣人要溫良恭儉讓,打球要乾淨
12/07 14:07, 8F

12/07 14:08, 6月前 , 9F
美國人髒就是好球,怎樣都雙標,難搞死了
12/07 14:08, 9F

12/07 23:38, 6月前 , 10F
現有規章"影響球隊聯盟形象"已有規範 不用疊床架屋
12/07 23:38, 10F
文章代碼(AID): #1bS94P6s (basketbal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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