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運球回聲響徹場館,SBL出了什麼問題?
※ 引述《wxq17 (熱愛棒球 享受當下)》之銘言:
推
04/10 09:22,
04/10 09:22
推
04/10 11:45,
04/10 11:45
我們來聊一個公益團體與利益團體的點
公益團體是個大家有一個共同的目標,不計付出與收回是否等價,努力向前
利益團體絕對是講收穫的,所有的投資帶來的收益都可以事後用數據算得出來
搞的就是把賠錢的項目想辦法弄到不賠錢(COST DOWN或是進步等),賺錢的繼續擴大
講白一點,沒有主場,球團"為什麼也憑什麼"投資
全場爆滿跟全場沒人差在哪? 球員的爽感而已,球團不會因此而收到任何利益
權利金?我印象這個是七隊均分的(這個不確定),不是按照對戰平均人數去算的
璞園的場次爆滿分到的金錢也不會比台銀多
沒有主場的情況下,球員或是球團"為什麼也憑甚麼"要去招攬觀眾
張領隊的不夠精采完全是瞎扯,尼克湖人今年的比賽精采了?陣中有明星了?
照他這種講法,轉播轉到觀眾席應該是空蕩蕩一片阿,怎麼跟我看到的不一樣
難不成美國人進場是來看林書豪的喔(還是克審或BOO)? 還是美國人喜歡看不精采的球賽
現在SBL最大的白爛的地方就是,是聯盟在行銷,而不是球隊自己在行銷
講白的,誰付出誰就要收入,這就是利益團體的宗旨
請問外包的行銷單位的金錢,是根據SBL收視率和入場門票收入去算的嗎?
場次爆滿跟都沒人要來看,對於外包的金錢會有損失嗎?
如果沒有,行銷單位憑甚麼努力去行銷,當然就是收多少錢做多少事(沒事收錢更好)
SBL必須要回歸到自己的門票周邊自己賺,自己的行銷自己要負責,自己的主場自己顧
聯盟要回歸到政策面的決定,像是NBA那種規則上的改變,或是違規的懲罰等等
球隊則是要回歸,如何讓大家來看自己打球
重點在於,誰的客戶 是 誰?
球員的衣食父母現在並不是球迷,因為球迷多寡,完全不會影響到他們的薪水
也不會影響到球隊的收入
他們的客戶現在並不是球迷,而是球團的老闆
所以我們必須要讓他們的客戶變成球迷,球迷進場的收入直接影響到球團收入
就要建立主場制度,讓球迷成為要被討好的對象,讓球員擁有職業的思維
職業運動
球員絕對不僅僅是來打球的,最重要的是,如何讓觀眾來看他們打球
Lamigo每年都是冠軍嗎?每場比賽都精彩嗎?國手夠多嗎? 不一定
但是他們成功的讓觀眾來看球,他們塑造出一種氛圍
看球賽不僅僅是來看球,是一種家庭活動,一種綜合的體驗
常常可以看到帶老婆小孩去看棒球的,他們最好是真的去看棒球
LAMIGO讓那些本身看不懂棒球,本身也不打棒球的人,也可以樂在其中
常常看到那些其實是去看LAMIGIRLS>>>>>>>>>>去看LAMIGO的人...............
場館內也有很多可以逛的可以吃的,不是單單只是球場
但老婆小孩去看SBL? 那些看不懂的大概就滑一整場手機吧
把SBL建立主場的制度吧,那些球團跟球員懶太久了
他們已經忘了,職業運動員本身本來就是要負責行銷的
只有讓球迷的付出跟他們的收入相關
比賽的精采度絕對上升一個檔次,對球迷的態度也絕對上升不只一個檔次
小四踢球還沒被聯盟懲處,八成早就被球團劈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78.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428654011.A.B69.html
→
04/10 16:25, , 1F
04/10 16:25, 1F
→
04/10 16:27, , 2F
04/10 16:27, 2F
這玩的完全就是球團自己的爽感阿
他們憑著一股熱血,想要讓大家看到自己
這是公益團體的精神,不是利益團體的精神
所以他們玩起來之後,你有看到任何人跟進嗎? 而他們隔年有繼續玩嗎?
如果這是主場制,玩行銷可以讓自己賺錢
你就會看到LAMIGO造成中職模仿的現象,每一隊都在玩態度或是其他吸引球迷的動作了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6:31:27
→
04/10 16:28, , 3F
04/10 16:28, 3F
→
04/10 16:28, , 4F
04/10 16:28, 4F
→
04/10 16:29, , 5F
04/10 16:29, 5F
→
04/10 16:30, , 6F
04/10 16:30, 6F
→
04/10 16:30, , 7F
04/10 16:30, 7F
→
04/10 16:31, , 8F
04/10 16:31, 8F
→
04/10 16:32, , 9F
04/10 16:32, 9F
如果這是主客場制,這些球員就被迫要每一場球都玩真的了..............
球團就被迫必須要養出明星球員來吸引觀眾
因為這關乎到自己的收入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6:33:37
→
04/10 16:34, , 10F
04/10 16:34, 10F
→
04/10 16:35, , 11F
04/10 16:35, 11F
所以才要建立主場制阿.................
讓球員去經營球迷,建立長久的文化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6:36:20
→
04/10 16:37, , 12F
04/10 16:37, 12F
喔?為什麼?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6:37:40
→
04/10 16:37, , 13F
04/10 16:37, 13F
這種事情現在就不會發生?所有行業不都會發生?
NBA去年山貓就不會發生喔
聯盟是用來做甚麼的................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6:39:55
→
04/10 16:39, , 14F
04/10 16:39, 14F
→
04/10 16:40, , 15F
04/10 16:40, 15F
因為現在是非主場制阿.................................................
如果門票周邊直接關係他們的收入,他們有可能不作為?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6:41:38
→
04/10 16:41, , 16F
04/10 16:41, 16F
→
04/10 16:41, , 17F
04/10 16:41, 17F
→
04/10 16:42, , 18F
04/10 16:42, 18F
→
04/10 16:42, , 19F
04/10 16:42, 19F
→
04/10 16:43, , 20F
04/10 16:43, 20F
所以才要建立主客場制阿,大哥...............
他們可以不經營阿,但是不可能,因為門票跟收入直接相關
閻總就是告訴我們在非主客場的情況下他就是砲灰
如果這是主客場制,台啤因為這樣賺錢了,他們就一定是爭相模仿
你講的這個,隔壁棚的CPBL一目了然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6:46:23
→
04/10 17:01, , 21F
04/10 17:01, 21F
→
04/10 17:01, , 22F
04/10 17:01, 22F
→
04/10 17:02, , 23F
04/10 17:02, 23F
→
04/10 17:04, , 24F
04/10 17:04, 24F
大哥,你有點弄錯討論的重點
討論的重點一直都不在他們想不想
就好像是我們在討論這顆球跳投好還是殺進去好
你在那邊講說他們就是不想跳投阿,應不應該跟想不想一直都是兩回事
我們可以達成共識說這一球應該要跳投,但是他不想
而不是一開始就說他不想跳投
大哥你完全破壞了討論的重點.............
※ 編輯: imegg911 (111.255.78.129), 04/10/2015 17:08:55
→
04/10 17:06, , 25F
04/10 17:06, 25F
→
04/10 17:07, , 26F
04/10 17:07, 26F
→
04/10 17:08, , 27F
04/10 17:08, 27F
→
04/10 17:08, , 28F
04/10 17:08, 28F
還有 134 則推文
還有 33 段內文
→
04/10 19:47, , 163F
04/10 19:47, 163F
→
04/10 20:38, , 164F
04/10 20:38, 164F
→
04/10 20:39, , 165F
04/10 20:39, 165F
→
04/10 20:40, , 166F
04/10 20:40, 166F
→
04/10 20:41, , 167F
04/10 20:41, 167F
→
04/10 20:41, , 168F
04/10 20:41, 168F
→
04/10 20:41, , 169F
04/10 20:41, 169F
→
04/10 20:50, , 170F
04/10 20:50, 170F
→
04/10 20:51, , 171F
04/10 20:51, 171F
→
04/10 20:52, , 172F
04/10 20:52, 172F
→
04/10 20:54, , 173F
04/10 20:54, 173F
推
04/10 20:58, , 174F
04/10 20:58, 174F
推
04/10 21:16, , 175F
04/10 21:16, 175F
→
04/10 21:16, , 176F
04/10 21:16, 176F
→
04/10 21:17, , 177F
04/10 21:17, 177F
→
04/10 21:43, , 178F
04/10 21:43, 178F
→
04/10 21:45, , 179F
04/10 21:45, 179F
→
04/10 21:46, , 180F
04/10 21:46, 180F
→
04/10 21:47, , 181F
04/10 21:47, 181F
→
04/10 21:48, , 182F
04/10 21:48, 182F
→
04/10 21:49, , 183F
04/10 21:49, 183F
→
04/10 21:49, , 184F
04/10 21:49, 184F
→
04/10 21:50, , 185F
04/10 21:50, 185F
→
04/10 21:51, , 186F
04/10 21:51, 186F
→
04/10 21:55, , 187F
04/10 21:55, 187F
→
04/10 21:56, , 188F
04/10 21:56, 188F
推
04/10 21:56, , 189F
04/10 21:56, 189F
→
04/10 21:56, , 190F
04/10 21:56, 190F
→
04/10 21:56, , 191F
04/10 21:56, 191F
→
04/10 21:56, , 192F
04/10 21:56, 192F
→
04/10 21:56, , 193F
04/10 21:56, 193F
→
04/10 21:56, , 194F
04/10 21:56, 194F
推
04/10 23:46, , 195F
04/10 23:46, 195F
推
04/11 01:31, , 196F
04/11 01:31, 196F
推
04/11 03:08, , 197F
04/11 03:08, 197F
推
04/11 03:14, , 198F
04/11 03:14, 198F
推
04/11 03:16, , 199F
04/11 03:16, 199F
→
04/11 03:17, , 200F
04/11 03:17, 200F
推
04/11 20:06, , 201F
04/11 20:06, 201F
推
04/12 17:38, , 202F
04/12 17:38, 20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