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華裔條款???
※ 引述《nothing188 (不可能)》之銘言:
: http://www.ocac.gov.tw/public/public.asp?selno=5546&no=5546&level=B
: 「華僑身分證明書的核發對象,為僑居國外的國民」
: 什麼叫做"國民",具有我國國籍的人
: 我國國籍是採屬人主義,例外採屬地主義
: 而且我國國情特殊,我們又可以接受雙重國籍
: 也就是像毛加恩、簡浩、林書豪在美國出生長大,取得美國國籍
: 因為父母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所以毛加恩等人具有中華民國籍.....在我國"法理上"
: 簡單說 重點是
: 華僑身分證明主要給兩種對象:
: 1.出生成長都在海外的華裔(但是父母或父母之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2.本來在台灣就有身分證,但是後來長期旅居海外的華僑
: 以1.來說,是因為來台灣辦身分證,要有居留台灣期間的事實認定,
: 需要一段時間,所以先辦僑胞證,取得華僑身分認定,可以適用華僑相關法規
: 所以當初簡浩來台灣時,還在等身分證的期間,應該可以辦僑胞證,
: 但是當時SBL沒有認僑胞證,所以簡浩當時用洋將名額
: 以2.來說,例如小留學生,在國外住滿四年以後(實際上還要政府認定),
: 返台就學可以用華僑身分,或是返台投資時可適用華僑相關優惠措施
: ==============
: 所以連國外都沒住滿四年,不要說是華僑好嗎?
這位仁兄要不要先搞清楚狀況啊?
根本沒人說自己是華僑好嗎...= =
籃協增設華裔條款
不就是為了讓有華裔身份的優秀球員有加入SBL的額外管道?
當初明明就沒有說是華僑
現在都登陸報名完成準備開打才說其實是華僑條款
這球員也太無辜了吧...
如果一開始講明一定要華僑
自然沒有華僑身份的球員就不會走這管道
但請大家記得
籃協當初是提華裔條款!!!!!
並沒有限制要是華僑!!!!!!!
這樣有清楚了嗎???????????
要砲也請先弄清楚對象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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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1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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