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有關handscallus的討論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 (@@!)時間12年前 (2012/03/07 00:34), 編輯推噓4(401)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作者 handscallus (愛喵咪) 看板 basketballTW 標題 [閒聊] 版主自己進來看 時間 Tue Mar 6 12:04:28 2012 ─────────────────────────────────────── 我也懶的寄信 憑什麼你當板主還要我寄信檢舉你才會處理 這裡一天文章又不到50篇 何況一堆都只是新聞跟資訊 看個推文是否違規有耗到多少時間。 寄信給你剛好也只是官方說法,一切依法行政,就這樣石沉大海 剛好提出來給版友討論 以遏制八卦版NBA版帶來的風氣 以下請你依照版規處理或者"選擇性辦理"隨便你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AA%A2%E8%82%85%E6%B5%81%E6%B0%93%E6%A2%9D%\ E4%BE%8B.htm http://ppt.cc/yHO6 第二條(流氓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流氓,為年滿十八歲以上之人,有左列情形之一 ,足以破壞社會秩序者,由直轄市警察分局、縣(市)警察局提出具體事證,會同其他有 關治安單位審查後,報經其直屬上級警察機關複審認定之:   一、擅組、主持、操縱或參與破壞社會秩序、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幫 派、組合者。   二、非法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或介紹買賣槍砲、彈藥、爆裂物者。   三、霸佔地盤、敲詐勒索、強迫買賣、白吃白喝、要挾滋事、欺壓善良或為其幕後操 縱者。   四、經營、操縱職業性賭場,私設娼館,引誘或強逼良家婦女為娼,為賭場、娼館之 保鏢或恃強為人逼討債務者。   五、品行惡劣或遊蕩無賴,有事實足認為有破壞社會秩序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 由、財產之習慣者。 此條例雖然已經廢除 廢除的原因是因為被提報流氓要列冊管理以及違反人權等等 但法官釋憲 認為 http://ppt.cc/-ZgI 指就人民同一違法行為,禁止國家 為重複之刑事追訴與審判,其主旨在維護法安定性,保障任 何經判決有罪或無罪開釋確定者,無庸就同一行為再受一次 刑事訴究,而遭受更不利之後果。 綜合上述,經觀看三月五日之文章發現,有一干人等,敘述某人為流氓 若有此情形,請舉證法院判決或,或者警察單位、司法單位的筆錄或者公告等。 否則應比照版規處理人身攻擊或者你要說是用字有誤也可以。 都唸到研究所了我相信你中文應該看的懂 按下超連結去找相關網頁應該也不難 -- 好像某黨 選擇性辦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0.93.174

03/06 12:29,
這篇文章跟台灣籃球的關係在哪
03/06 12:29

03/06 12:34,
當你個版
03/06 12:34

03/06 12:35,
....有夠無聊 每次po這種文都自以為最重要 不寄信在板上亂
03/06 12:35
如果你有看過內容 你應該知道我寄信後換來就是官方說法 再者 版務依照籃球組務規定是可以在板上討論。

03/06 12:35,
看到你第一句就想噓
03/06 12:35
※ 編輯: handscallus 來自: 122.100.93.174 (03/06 12:37)

03/06 12:39,

03/06 12:40,
所以你寄過囉? 不是懶的寄喔? 在板上討論阿板友不能噓是不是
03/06 12:40

03/06 12:40,
就最討厭這種文章
03/06 12:40
歡迎討論 噓無所謂 只是希望言之有物 ※ 編輯: handscallus 來自: 122.100.93.174 (03/06 12:42)

03/06 12:54,
至少也是有心
03/06 12:54
我只是希望討論 希望台籃板就只是酸髮膠 酸態度 酸夜店 重點是這些現象早就在多季以前就消失 另外發現台籃板 版主之昏庸 【板主:LRG/opopoppj/DiCaprio】 台籃板 看板《basketballTW 》 《ID暱稱》DiCaprio (我要贏)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194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21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1/31/2012 11:14:20 Tue 《上次故鄉》114.32.208.48 這是最近一次公告 31 ! 2/12 DiCaprio □ [公告] 關於賭盤 原先還以為是我看錯 原來是2011年的2/12 56 1910/17 LRG □ [公告] 水桶 距離現在已經有四個月多以上沒有任何公告 opop只能說有在做事,但寄信桶人不然就是簡單的依法辦理,不寄信沒我的事。 研究生如果課業繁忙就辭職阿。看你也在NBA推文。幹麻不好好做好你分內的事情。 NBA搞的酸來酸去充滿一堆釣客 台籃板也好像走向 每個人遊走法律邊緣酸人才是正確的 ※ 編輯: handscallus 來自: 122.100.93.174 (03/06 13:23)

03/06 13:22,
當了版主,也學會打官腔了
03/06 13:22

03/06 13:27,
當了版主當然要謹言慎行 以身作則 但要完成分內事
03/06 13:27

03/06 13:28,
原來本版有版主喔? 今天第一次聽說呢!!!
03/06 13:28

03/06 13:39,
可以換一下置底了吧 UBA複賽時都沒東西 決賽都要打了
03/06 13:39

03/06 14:20,
在台籃板待過 真的感覺不出有板主說 ^^"
03/06 14:20

03/06 14:26,
有阿 你沒看見 □ [公告] handscallus警告一次
03/06 14:26

03/06 14:41,
不怪台啤為什麼總會被叫流氓 卻怪別人這樣說 真逗趣
03/06 14:41

03/06 14:52,
沒怪你阿 嘴巴長在酸民嘴上 喜歡怎麼講 我無所謂
03/06 14:52

03/06 15:11,
ZZZ
03/06 15:11

03/06 19:14,
水喔
03/06 19:14

03/06 19:16,
那為何不檢討被叫牠 卻怪別人這樣形容 顆顆
03/06 19:16

03/06 19:28,
ZZZ
03/06 19:28

03/06 19:41,
大家在網路慣了 話都講超開心的
03/06 19:41

03/06 20:59,
置底不換 那麼久沒上 真的失職...
03/06 20: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77.161

03/07 02:36, , 1F
閻總踹裁判算不算危害他人生命、身體?
03/07 02:36, 1F

03/07 02:38, , 2F
支持板主做法 看到一堆酸閻總的 真的很難過
03/07 02:38, 2F

03/07 07:27, , 3F
嗯..另外兩個版主 好像形同虛設..
03/07 07:27, 3F

03/07 13:23, , 4F
推一樓 場外要踹場內的還不算很嚴重呢 根本不是籃球賽
03/07 13:23, 4F

03/07 14:08, , 5F
難過? 我替裁判難過 沒賺多少還要被踢..
03/07 14:08, 5F
文章代碼(AID): #1FLZnxnj (basketbal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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