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有關handscallus的討論
作者 handscallus (愛喵咪) 看板 basketballTW
標題 [閒聊] 版主自己進來看
時間 Tue Mar 6 12:04:28 2012
───────────────────────────────────────
我也懶的寄信
憑什麼你當板主還要我寄信檢舉你才會處理
這裡一天文章又不到50篇 何況一堆都只是新聞跟資訊
看個推文是否違規有耗到多少時間。
寄信給你剛好也只是官方說法,一切依法行政,就這樣石沉大海
剛好提出來給版友討論
以遏制八卦版NBA版帶來的風氣
以下請你依照版規處理或者"選擇性辦理"隨便你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AA%A2%E8%82%85%E6%B5%81%E6%B0%93%E6%A2%9D%\
E4%BE%8B.htm
http://ppt.cc/yHO6
第二條(流氓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流氓,為年滿十八歲以上之人,有左列情形之一
,足以破壞社會秩序者,由直轄市警察分局、縣(市)警察局提出具體事證,會同其他有
關治安單位審查後,報經其直屬上級警察機關複審認定之:
一、擅組、主持、操縱或參與破壞社會秩序、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幫
派、組合者。
二、非法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或介紹買賣槍砲、彈藥、爆裂物者。
三、霸佔地盤、敲詐勒索、強迫買賣、白吃白喝、要挾滋事、欺壓善良或為其幕後操
縱者。
四、經營、操縱職業性賭場,私設娼館,引誘或強逼良家婦女為娼,為賭場、娼館之
保鏢或恃強為人逼討債務者。
五、品行惡劣或遊蕩無賴,有事實足認為有破壞社會秩序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
由、財產之習慣者。
此條例雖然已經廢除
廢除的原因是因為被提報流氓要列冊管理以及違反人權等等
但法官釋憲 認為
http://ppt.cc/-ZgI
指就人民同一違法行為,禁止國家
為重複之刑事追訴與審判,其主旨在維護法安定性,保障任
何經判決有罪或無罪開釋確定者,無庸就同一行為再受一次
刑事訴究,而遭受更不利之後果。
綜合上述,經觀看三月五日之文章發現,有一干人等,敘述某人為流氓
若有此情形,請舉證法院判決或,或者警察單位、司法單位的筆錄或者公告等。
否則應比照版規處理人身攻擊或者你要說是用字有誤也可以。
都唸到研究所了我相信你中文應該看的懂
按下超連結去找相關網頁應該也不難
--
好像某黨 選擇性辦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0.93.174
噓
03/06 12:29,
03/06 12:29
噓
03/06 12:34,
03/06 12:34
噓
03/06 12:35,
03/06 12:35
如果你有看過內容 你應該知道我寄信後換來就是官方說法
再者 版務依照籃球組務規定是可以在板上討論。
噓
03/06 12:35,
03/06 12:35
※ 編輯: handscallus 來自: 122.100.93.174 (03/06 12:37)
噓
03/06 12:39,
03/06 12:39
噓
03/06 12:40,
03/06 12:40
→
03/06 12:40,
03/06 12:40
歡迎討論 噓無所謂 只是希望言之有物
※ 編輯: handscallus 來自: 122.100.93.174 (03/06 12:42)
推
03/06 12:54,
03/06 12:54
我只是希望討論 希望台籃板就只是酸髮膠 酸態度 酸夜店
重點是這些現象早就在多季以前就消失
另外發現台籃板 版主之昏庸
【板主:LRG/opopoppj/DiCaprio】 台籃板 看板《basketballTW
》
《ID暱稱》DiCaprio (我要贏)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194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21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1/31/2012 11:14:20 Tue 《上次故鄉》114.32.208.48
這是最近一次公告
31 ! 2/12 DiCaprio □ [公告] 關於賭盤
原先還以為是我看錯 原來是2011年的2/12
56 1910/17 LRG □ [公告] 水桶
距離現在已經有四個月多以上沒有任何公告
opop只能說有在做事,但寄信桶人不然就是簡單的依法辦理,不寄信沒我的事。
研究生如果課業繁忙就辭職阿。看你也在NBA推文。幹麻不好好做好你分內的事情。
NBA搞的酸來酸去充滿一堆釣客
台籃板也好像走向 每個人遊走法律邊緣酸人才是正確的
※ 編輯: handscallus 來自: 122.100.93.174 (03/06 13:23)
推
03/06 13:22,
03/06 13:22
→
03/06 13:27,
03/06 13:27
推
03/06 13:28,
03/06 13:28
→
03/06 13:39,
03/06 13:39
推
03/06 14:20,
03/06 14:20
→
03/06 14:26,
03/06 14:26
噓
03/06 14:41,
03/06 14:41
→
03/06 14:52,
03/06 14:52
噓
03/06 15:11,
03/06 15:11
推
03/06 19:14,
03/06 19:14
→
03/06 19:16,
03/06 19:16
噓
03/06 19:28,
03/06 19:28
推
03/06 19:41,
03/06 19:41
推
03/06 20:59,
03/06 20: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77.161
推
03/07 02:36, , 1F
03/07 02:36, 1F
推
03/07 02:38, , 2F
03/07 02:38, 2F
推
03/07 07:27, , 3F
03/07 07:27, 3F
→
03/07 13:23, , 4F
03/07 13:23, 4F
推
03/07 14:08, , 5F
03/07 14:08,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