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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arterbooks作者時間12年前 (2011/08/21 22: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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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懲罰標準 ─────────────────────────────────────── ◆ 投票中止於: 08/21/2011 22:08:03 Sun ◆ 票選題目描述: 最近接手板務 感覺似乎懲罰標準有點不合時宜 舊板規也沒有很明確的罰則標準 所以想請大家討論表決一下 我個人是傾向 <方案一> 罰的不太輕不太重,以收懲戒之效 <方案一> 1.微罪如標題、格式、回復至版面上等第一次採警告記點制,累犯者水桶1個月 2.大量影響版面如每日手動置底、大量PO文者水桶1個月 累犯者3個月起跳 3.重罪當然如徵求、買賣錄音檔、違反版權物等永久水桶 注意!!!推文內徵求也算唷!!! <方案二> 為方案一的減半版本,水桶14天,累犯45天 <方案三> 盡量不罰,採警告制 <方案三> 盡量水桶,14天 <方案四> 盡量水桶,1月起跳 <方案五> 越重越好 <方案六> 無為而治 ◆投票結果:(共有 42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2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方案一 25 票 59.52% 38.46% 方案二 11 票 26.19% 16.92% 方案三 5 票 11.90% 7.69% 方案四 7 票 16.67% 10.77% 方案五 7 票 16.67% 10.77% 方案六 10 票 23.81% 15.38%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g90398 的建議: 謝謝版主用心 希望再好言相勸下 板友能有所警惕 ○使用者 vlntlg 的建議: <方案一>2.可能需要明示「大量」究竟為多少 ─────────────────────────────────────── ◆ 總票數 = 65 票
文章代碼(AID): #1EKH8Ysq (barter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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