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king] 看板 選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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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板規修正案:板規七--針對推文者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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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8/03/2009 00:27:53 Mon
◆ 票選題目描述:
板規七草案:
文章內容或是推文有針對特定使用者為謾罵、挑釁、污辱、誹謗、歧視、恐嚇、威脅
、性騷擾、使用不雅用詞或是其他人身攻擊行為者,若行為人為發文者,則請由黃色選項
中選出一個;若行為人為推文者,則請由桃紅色選項中選出一個,到期自行來信請求解除
,判決公布後該篇發文者得合理刪除受處分之推文內容。以影射方式對特定使用者或是不
特定人或是對本板本身為前述行為者,亦同。
對於前項行為之事實認定,板主依站規有認定權;不符判決者,
可至L_FoodAndDri板(美食新世界組務版)為申訴。
推文者處分內容選項,也就是前述草案中的桃紅色字部分:以下六個選項僅能擇一選取
因為考量到對推文者無法處刪文或劣退文章處分,故將選項五六的水桶期提高以滋平衡
1、處水桶四日,到期自行來信請求解除。
2、處水桶七日,到期自行來信請求解除。
3、處初犯警告一次,再犯水桶四日,到期自行來信請求解除。
4、處初犯警告一次,再犯水桶七日,到期自行來信請求解除。
5、處初犯警告一次,再犯水桶十四日,到期自行來信請求解除。
6、處初犯警告一次,再犯水桶二十一日,到期自行來信請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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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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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25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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