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多一筆無摺存款
※ 引述《KOMIYO (陌。)》之銘言:
: 已爬文
: 但是不是太久 就是不知道結論><
: 事情經過
: 12/28 早上要用郵局轉帳時發現金額不對
: 查詢後發現
: 12/23 有一筆從無摺存入的錢
: 詢問過賣家確定不是退款,近日也沒有跟別人有交易
: 不過因為無摺需要戶名...又找不到失主
: 怕會不會是什麼詐騙手法之類的(?
: 問我爸 他是說等3個月 如果郵局沒有通知
: 那筆錢就會是我的(?
: 然後期間都不要去動,戶頭固定留匯款錯誤的金額即可
: 想請問
: 1.真的像我爸說的那麼簡單嗎QQ
: 2.還是我要去警察局備案之類的...?
: 如果不備案的話,對方之後告我侵占,我是不是站不住腳呢?
: 感謝看完>"<
1.如果對方可以以不當的利的名目來要求返還,記得是十五年。
2.備案是警察將資料登記在工作紀錄簿,無三聯單。
僅是代表警察機關已經知道有此案件,日後有需要可以直接調出來,
少一道手續而已,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無摺存款要有局帳號及戶名,要存錯的可能性應該很低。
不過要查出存款人是誰,除非對方有留資料給郵局,不然無從查起的。
如果原PO要查,可以先透過存簿上OF-XXXXXX這樣的文字來知道是哪間郵局去存的。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I_location/default.jsp?ID=19
到上面這個網址,有個電腦局號查詢,輸入XXXXXX的數字,就能查出
是哪間郵局存這筆錢的。
然後就連繫郵局提供日期、14位數局帳號、戶名,接著就等囉。
另外防詐騙宣導
如遇他人主張錢是他存的,請不要直接將錢給對方,應請對方提供無
摺存款單存款人收執聯,核對資料無誤後才給予,以免遭詐騙。
非本人或非受委託者勿用無摺之宣導
無摺本來就是供給存戶沒有帶本子時存款用的,匯款請使用匯款單。
要是遇到對方賴帳的情況,要捍衛利益只能上法院了。
可以到Post板搜尋無摺有很多資訊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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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2:4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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