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小孩的繼承權
※ 引述《higger (歲月靜好)》之銘言:
: 如果A女和B男結婚七年後離婚~
結婚幾年離婚沒有差
: A女離婚後立即和C男再婚~
: 且僅1個月小孩即出生
: 如果3人都沒意見的話~
: 是否小孩在法律上即視為C男的子女~?
否。
民法1062(受胎期間)
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
能證明受胎回溯在前項第一百八十一日以內或第三百零二日以前者,以其
期間為受胎期間。
民法1063(婚生推定)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A女與C男結婚僅一個月小孩即出生
因未達受胎期間最小日數也就是從子女出生之日起回溯第181日(大約6個月)
故不受A女與C男之婚生推定保護,也就是該子女法律上不是C男的小孩
而A女是與B男離婚後1個月就生下孩子
也就是孩子的受胎期間出生前6個月~10個月
A女是與B男有婚姻關係,故孩子推定為A女B男之婚生子女
: 還是民政機關會依出生日往前推十個月
戶政機關會直接算日子
跟A女說她的孩子是婚生推定,法律上的父親是B男。
: 要求A女做DNA來確認?
: 又或要等A或C男提出訟訴才會進入這個程序?
同上,這孩子受婚生推定保護,法律上的父親是B男
實際上是不是,A女若不知道,我也不會知道。
這個案例本身沒有什麼問題
因為孩子出生的時間明顯不在法定受胎期間內
有的孩子出生在兩個爸爸都有可能的時間
也就是受胎期間包含兩段婚姻
這時候就有確認親子關係的問題
因為法律只允許一個人有一個法律上的父或母
: 如果DNA証明是A男的~但A男不肯認~
: 而C男喜歡小孩~不介意~
: 但等A男和C男亡故~
: 小孩對雙方的遺產都有請求權?
: 謝謝~
A男是......? 為什麼跑出一個A男? 這段關係居然還有第三個男的?
如果你說的是B男,阿小孩就推定是他的,要是他認為不是他的才要訴訟哩
想多了,小孩僅對他法律上的父親有權利義務
權利就是未成年時受父親扶養、將來可能的繼承權,義務就是以後要養父親等等
所以小孩推定為B男之子女,B男有義務扶養該子女、將來該子女有權繼承B男
C男? 他對子女來說只是母親的配偶。一般來說我們稱之為繼父。
也就是姻親關係(因為血親(母親)跟他有婚姻關係而產生的關係)
繼父母子女互相間沒有繼承權,原則上也不用扶養對方
該子女婚生推定為B男之子女,若B男不想要
可以請他同意將子女給C男收養。
B男如不同意,就請他負擔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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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9/17 09: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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