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車禍後續處理

看板ask作者 (ROCMC)時間11年前 (2015/02/10 07:34),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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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一月初車禍肇事 不過當下沒發現 對方車損 一月底警察通知肇事要去做筆錄 撞到路邊停止的汽車 筆錄到現在差不多十五天 然後是上班開公司的貨車 我方的保險說調不到資料 要我自己去文心路跟中港路那邊的總局申請判別表 不過當初承辦的警察說三十天內會裁決 然後收到罰單 現在我該怎麼處理?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62.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23524860.A.755.html

02/10 07:55, , 1F
重點是當初車是不是你撞的,如果你是肇事者
02/10 07:55, 1F

02/10 07:56, , 2F
賠償 + 罰單就是該你負責的
02/10 07:56, 2F

02/10 07:56, , 3F
要申請資料就照規定來,7天或30天自己要先弄清楚
02/10 07:56, 3F

02/10 07:57, , 4F
簡單來說收到罰單繳罰單,對方要求賠償就賠償
02/10 07:57, 4F

02/10 08:01, , 5F
所以現在就可以申請裁決判別表然後給保險專員?
02/10 08:01, 5F

02/10 08:01, , 6F
還是收到罰單之後再申請判別表?
02/10 08:01, 6F

02/10 08:04, , 7F
我有上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查都沒資料 想說是否還沒處理
02/10 08:04, 7F
文章代碼(AID): #1KsKFyTL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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