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關於離職的問題消失

看板ask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4/07 01:30),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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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簡稱A)在3月初進一間加盟麥當勞工作 因為A還是學生,所以平日只能上晚上七點後的班,該麥當勞的主管也同意 結果兩星期過後,A再也沒被排到任何一天的平日班 當下問主管,主管卻說這種時間根本很難讓他上班不如給其它人上比較好 等於是間接的把A變成假日班員工 再加上主管時常砍A的班又時常臨時叫A去上班 A想了想後決定離職,但主管卻說... 當初說好一定要做三個月的,當初簽名文件上也有寫(但卻沒拿出文件證明他說的話) 所以就說A一定要上到6月! 我這個A朋友也傻傻的說:喔! 剛剛因為喊離職被打槍的A找我求救,因為他出社會的工讀經驗少,不知道怎麼處理這種情況 強留在麥當勞到6月賺那麼少的錢,況且排班跟當初講好的也不同,那留兩個月也沒好處 以下有幾個問題希望板友能解惑 1.我看勞基法規定是工作未滿三個月以上要10日前預告離職 那三個月以下應該是可以即時說離職沒有錯吧? 2.如果真像該主管所言有'一定'要做滿三個月這個規定,難道不會跟勞基法有抵觸嗎?還是會有挨告的可能性呢? 3.如果打電話到麥當勞總公司他們會不會不理會加盟店的守則問題呢? 我本來跟A說要請主管拿出那份文件來證明,但是如果真有此事他可能就會認賠繼續做,但請主管拿出證明這個舉動可能會使之後場面變尷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15.1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M.1396805416.A.B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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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錯 2.與勞基法牴觸的規定視為無效(勞基法是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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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確切答案或後續步驟的話,可以打電話向縣市勞工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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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部分最好留下告知離職的證明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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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3個月以上就是你說的3個月一下,所以要提前10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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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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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寫未做滿做低服務年限要怎麼求償嗎? 沒有的話管他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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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XD 另外我記得未滿3個月不需提前10日預告 不過一般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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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會提前幾天吧方便老闆找人 話說我是覺得麥當勞應該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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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到一個工讀生做沒幾天就走人就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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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勞基法是規定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提前10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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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不是說未滿三個月以上提前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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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GOyek7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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