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民主有沒有可能變成群眾暴力的工具?
※ 引述《WireShark (前稱Ethereal)》之銘言:
: 假設今天台灣人口變成倒金字塔型,
: 也就是中老年人口數大於青壯年人。
: 現在有甲、乙兩位候選人,
: 甲政見是提高老人津貼和補助;
: 乙政見調高育兒改善人口型態。
: 依台灣人的民主素養,
: 絕對是選對自己有利的候選人,
: 也就是甲會高票當選。
: 可是用來提高老人津貼的預算,
: 可能原本是可以拿來作對年輕人有利的建設,
: 卻因此沒了。 (也就是資源有限的情況下 一方獲得 就表示另一方可能有所損失)
: 這樣不就等同是以多數絕來欺壓少數人的資源和權益?
: 有沒有民主可能變成群眾暴力的八卦?
剛好看到一篇文章跟這個主題相關
homepage.ntu.edu.tw/~hwlin/paper/Public_Reason_1.pdf
對羅爾斯(John Rawls)而言,公共理性的多元並不會造成基本政治問題的不確定
性,因為只要不同的意見都基於合理的公共理性,這表示其間的差異在於問題所
涉及之許多政治價值,在不同的公共理性中具有不同的重要性,所以以多數決原
則解決爭議,不但合乎互惠性原則,也沒有違反公共理性的要求。羅爾斯認為,
合理的公民深知在政治生活中要達成一致的同意是很難期待的,因此一個合理的
民主憲政必須包含多數決的投票程序,以達成決策。
霍頓(John Horton)對於羅爾斯對僵局的處理方式提出質疑,他認為不能只是
單純地就假定:合理公民會接受以投票作為處理僵局的合法方式。此外,投票的
合法性是建立在投票者誠實地相信其決定是最符合公共理性,霍頓認為這是一個
極嚴格的條件,因為我們很難知道這個條件是否已經滿足,因此在這種情形下投
票受挫的少數可以真心地質疑:有足夠的人真正地依據公共理性的理想投票,也
就是說,他們可以否定投票結果的合法性。
誠實地基於公共理性的概念去投票,投票的結果就是合法的。雖然這不表示其結
果是真的或正確的,但它是合理且合法的法律,所有的公民都要受多數原則的束
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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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id Emily break her finger?
Her finger got stuck in my butthole.
WHATTTT?!
Holyshit. My buckle. Belt buckle.
That's the funniest thing I have heard ALL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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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09.127
推
01/26 18:37, , 1F
01/26 18:3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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