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 ECFA 要逐條審?

看板ask-why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7/05 22:34), 編輯推噓5(5017)
留言2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Equalmusic (Cosmajoonitist)》之銘言: : 像這種談判拉鋸出來的產物, 逐條審不是沒有意義嗎? : 我是不清楚法源依據如何(看起來 DPP 主要論述就是法理問題) : 但是如果認為某幾條的犧牲無法靠其他得利的部份彌補 : 整個打包不通過不就好了嗎? : 就實際面來講, 我不是很明白逐條審的意義何在 : 審完認為某些可以某些不行又怎麼樣?在重談的可能性幾乎沒有的情況下 : 還是要決定通過不通過不是嗎?那跟打包審查的情況有什麼不同? http://news.msn.com.tw/news1764239.aspx 馬總統強調,如果立法院逐條審查ECFA,將會影響他國與台灣 簽訂FTA的意願。不過根據立法院的議事紀錄所顯示的各項證據 ,過去台灣曾有四次與友邦簽訂FTA,不但每次都送入立院審議 ,立法院還會交付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程平報導) 台灣與友邦間所簽訂的FTA,到底要不要送入立院,並由相關委 員會逐條審查,根據立院的視訊影音紀錄,96年5月,台灣與薩 爾瓦多及宏都拉斯間所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立法院的外交僑 務暨經濟能源聯席委員會,的確有逐條審查這份自由貿易協定 。 時間再往前推,96年初,台灣與尼加拉瓜間簽訂的自由貿易協 定,雖然當時送入立院外交僑務委員會審查時,是採取秘密會 議沒有錄音錄影的方式,但從前次會議主席前民進黨立委蕭美 琴,所做的會議預告中就能聽出,當時的會議,也要逐條審查 台瓜自由貿易協定。 至於94年台灣與瓜地馬拉,以及92年的台灣與巴拿馬兩次的自 由貿易協定,也由於當時立院外交僑務委員會是以機密會議進 行,因此並沒有留下紀錄,但蕭美琴曾在94年11月9號質詢當時 經濟部次長陳瑞隆時強調,台灣與他國簽的FTA,「不管是台、 瓜或者之前的巴拿馬,立法院絕大多數的委員一定會支持,甚 至是跨黨派的支持,所以不必擔心送到立院這裡會被修改條文 等問題。」顯見立院應該是有權逐條審查、修改,台灣對外的 FT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248.222

07/06 03:18, , 1F
爭議或許在於逐條審查的定義...
07/06 03:18, 1F

07/06 16:41, , 2F
我的意思就是, 立院修改了之後又如何?
07/06 16:41, 2F

07/06 16:42, , 3F
畢竟 FTA 又不是國內法, 立院拍手通過就 OK 不是嗎?
07/06 16:42, 3F

07/06 20:57, , 4F
為什麼FTA就不可以重新協議?
07/06 20:57, 4F

07/06 22:44, , 5F
不是我們覺得可不可以的問題,應該是要看
07/06 22:44, 5F

07/06 22:44, , 6F
對方會不會覺得你煩....囧"a
07/06 22:44, 6F

07/06 22:47, , 7F
當然可以重新協議 只是常常曠日廢時 作後反而對自己更沒利
07/06 22:47, 7F

07/07 04:50, , 8F
那立法院包裹表決反對之後,還不是要在重新協議。
07/07 04:50, 8F

07/07 04:51, , 9F
FTA又不是只有我方獲益,不爽不要簽啊
07/07 04:51, 9F

07/07 23:20, , 10F
因為改一條就要整個重談~所以直接打包表決不是比較快...
07/07 23:20, 10F

07/07 23:21, , 11F
在那邊一條條慢慢看幹嘛?不同意就投否決票看結果就好啦~
07/07 23:21, 11F

07/07 23:35, , 12F
全部否決,行政院怎麼知道立法院的問題在哪?
07/07 23:35, 12F

07/07 23:48, , 13F
這種事情只需要一通電話、一張紙、一個人就搞定了...
07/07 23:48, 13F

07/07 23:49, , 14F
前提是真的有辦法"否決",再來考慮這個問題...
07/07 23:49, 14F

07/08 00:46, , 15F
如果是這樣, 那「不要逐條審」的好處在哪裡?
07/08 00:46, 15F

07/08 00:46, , 16F
看起來結果都一樣阿...不要逐條審好像也沒什麼好處阿
07/08 00:46, 16F

07/08 01:36, , 17F
我就是完全不懂不逐條審除讓立法委員爽一點還有什麼差別啊
07/08 01:36, 17F

07/08 01:36, , 18F
你砍一條要重開談判,砍全部要重開談判,那我不如一次讓立法
07/08 01:36, 18F

07/08 01:38, , 19F
院把想要的都講清楚,行政院再去談判;不然行政院重談又談一
07/08 01:38, 19F

07/08 01:38, , 20F
個立法院不要的版本,然後立法院又包裹否決,這...耍白痴嗎?
07/08 01:38, 20F

07/08 01:39, , 21F
那如果是要主張行政院談了就不能改,那就乾脆不要審議算了
07/08 01:39, 21F

07/08 01:40, , 22F
做這種形式上的背書,還不如不要....
07/08 01:40, 22F
文章代碼(AID): #1CCUrcgk (ask-why)
文章代碼(AID): #1CCUrcgk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