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通緝時效

看板ask-why作者 (便當)時間16年前 (2009/12/17 00: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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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naphuang (天涼好個秋)》之銘言: : : 最近有人被通緝到135年的10月1日, : : 請問通緝為什麼要設期限呀? : : 為什麼不終身通緝呢? : : 這樣135/10/2被抓到是不是就沒事了呢? :   你講的應該是法律追訴期吧。的確過了法律追訴期就不再 : 追究這個罪了。至於為什麼要定法律我覺得一方面是訴訟成本 : 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現在法律普遍還是認為應該讓悔改 : 的人有重新再來的機會。既然這個人在這麼長的時間都沒有犯 : 下新的罪,那又何必再去追究這個十幾年前犯的過錯呢? :   對了,上面講的是刑法的狀況。民法的求償期限好像複雜 : 的多。 通緝也有時限啦~ 有些只是被告,在偵查庭的階段,連起訴都還沒有... 但是可能有各式各樣的因素(不明白法律、搬家、家庭責任或者躲避) 沒有到庭說明,以致開不了庭,也會通緝。 而還沒有起訴的通緝是不是跟法律的追塑騎綁在一起的,那我就不知道啦.. 因為我只是剛好遇到偵查庭的階段被通緝的case知道而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80.82
文章代碼(AID): #1BAGPvL7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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