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多數決的答案是最好的嗎???

看板ask-why作者 (玫瑰的名字)時間15年前 (2009/05/02 00:27), 編輯推噓7(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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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031 (甘蔗王)》之銘言: : 我想起以前國中選班長 : 投票的時候 : 因為提名人數太多 : 常常一個人會有兩票 : 假如班上有20個人 : 其中19個人投給A,同時他們覺得B也還OK : 剩下1個投給C,這個人覺得B也還OK : 結果B當選 : 最後竟然是"不是大家心目中最理想的人"當選 : 真是讓我太訝異了 原po問的問題是政治學上的大哉問 關乎民意如何透過投票制度呈現的問題 在你舉的例子裡,「19人最支持A」這是一種民意;「1人最支持C」也是 一種民意;而「20個人都覺得B還OK」也是一種民意(如果你承認它是民 意的話)。 如果你觀察過法國的總統選舉制度,你會發現︰法國的總統選舉採取絕 對多數者勝的「兩輪決選制」(runoff election)。亦即,當第一輪投 票完畢後,如果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得票過半數,就會由得票前兩名再 選一次,藉以取得絕對多數的正當性。而獲得此絕對多數選票的當選者, 就叫 runoff winner。 如果你觀察過中華民國的總統選舉制度,你就知道,我們的總統選 舉採取相對多數者勝的「相對多數決」(plurality)。亦即,投票完後, 即由最高票者當選。而此最高票者,就叫 plurality winner。 那麼,這兩種選舉制度,可能導致不同的結果嗎?兩種制度到底反應了 什麼樣不同的民意呢? 請先看以下的模型︰ 設有九個人,名字分別叫123456789,要從XYZ三候選人中選 出一位領袖。 人 1 2 3 4 5 6 7 8 9 ────────────────────── 偏 X X X X Y Y Z Z Z (甲) 好 Y Y Y Y Z Z Y Y Y (乙) 順 Z Z Z Z X X X X X (丙) 序    (1最喜歡X,其次Y,最討厭Z) 設若123456789都是理性選民,且暫不考慮有人棄保, 那麼如果這一場選舉採 plurality,則 plurality winner 將是X, 若採 runoff election 那麼runoff winner 將是Z。 在 plurality 的選舉當中,最被重視的是「投票者最偏愛的人選是誰」, 即(甲)列民意。而在 runoff election 選舉中,最被重視的民意則是 (甲)、(乙)兩列民意。而「四人最討厭Z,五人最討厭X,沒人最討 厭Y」這樣的民意,在以上兩種制度中都被忽略了。 但是,請注意,Y又何嘗不可能為適當的人選呢?畢竟他最不被人討厭。 因此,法國學者 Marquis de Condorcet 就把Y命名為 Condorcet winner。 Condorcet winner 的完整定義是,當任兩候選人兩兩互比時,勝出最多者。 例如,當X和Y單獨比較,Y會贏;當Z和Y單獨比較,Y也會贏。因此 我們說Y是 Condorcet winner。 從以上例子我們已經可以明顯看出,投票結果的成立,不單單受 到民意的影響,投票制度的選擇也關乎投票的結果。 Condorcet winner 的想法,可以讓我們選出理論上最為中庸的人選, 因此Marquis de Condorcet 將之視為最適當的人選;但是我們亦難謂 runoff winner 和 plurality winner 並非是一種恰當的民意呈現, 恰當與否,應當視我們真正要知道的,是哪一種民意。 ps 此外,我們還應考慮的是,透過哪一種制度呈現民意才真正對我們 有利。例如,在民國四十年代,縣市長選舉曾採用 runoff election, 卻在台中縣等地區種下了兩方派系惡性鬥爭的苦果。又如, Condorcet winner 固然可能讓我們選出較為中庸的人選,但如何 公平、廉價地選出適當人選,恐怕還有待研議。 --   小樺有話說     http://www.wretch.cc/blog/wagabo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7.228 ※ 編輯: nameofroses 來自: 219.81.147.228 (05/02 00:28) ※ 編輯: nameofroses 來自: 219.81.147.228 (05/02 00:29) ※ 編輯: nameofroses 來自: 219.81.147.228 (05/02 00:31) ※ 編輯: nameofroses 來自: 219.81.147.228 (05/0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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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我想請教,如果加入廢票制有沒有更忠實呈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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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大家最不討厭Y, 並不代表大家希望他當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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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789在Z被刷掉後,都選擇投廢票(不投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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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問錯?若用runoff election,Z並不會先被刷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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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廢票制能否更更忠實呈現民意,我認為是的,只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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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說明方便,在此沒有顧及太複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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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認為,愈是容許複雜多元的意見表達的投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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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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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是能忠實反應民意的制度。只是,我們在設計制度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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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可不能只考慮民意的忠實性,還要考慮︰是否能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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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性沒有過大的疑慮?是否不致付出過大的成本(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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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再選)?以及選民是否有足夠的理性去使用這樣一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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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制度等等等等……。這是政治學複雜又有趣的地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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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異想天開︰如果有一種投票制度,容許選民給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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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打分數(例如X50分,Y30分,Z15分,廢棄5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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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我想單就民意的忠實性來說,應該很高,但實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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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不可能(至少我們這一代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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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很有趣, 也許可以設計讓大家選擇投票制度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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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會不會每次獨立參選的都是 Condorcet wi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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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藍綠都互相討厭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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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大選投票,我覺得宋先生就有點像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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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dorcet winner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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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meofroses 來自: 219.81.147.228 (05/02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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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學到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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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這動作本身就只是一種量化、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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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上永遠也不能真正代表真正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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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仍在內部的運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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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並不是制度所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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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很悲觀的是,人治其實是重點;所謂的'法治國家'並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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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人治沒有力量;而是自我約束把權力交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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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以人治為主的現實難以盡如人意,但還是要肯定法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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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社會才能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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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是能忠實反應民意的制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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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oBrJM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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