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卵生動物可以混種嗎?
: 推 nidor:種與品種本來就是人為強制的概念,許多動物的"種"是處處連續 04/07 06:32
: → nidor:但相隔一定地理距離之後,基因差距就大到無法生育的狀況。 04/07 06:32
: → Aldebaran:這當然 只是人擇狀況與生物學上的定義有明顯差異乃不爭 04/07 06:33
: 推 nidor:意思是說,不一定要真的有地理區隔也會發生"種"的差距。 04/07 06:36
: → nidor:(當然這只是畫蛇添足的補充說明罷了..... ) 04/07 06:37
再幫您補充一些,不一定要地理距離才造成種化,
有的時候"行為差異"就會造成種化,尤其是跟擇偶相關的特殊行為。
例如(我隨便舉例哦): 假設有一隻鳥的雌性偏愛做出巨大巢窩的雄性,
但另一隻母鳥喜歡做出小型巢窩的雄性,你可以預期,
如果這兩個選擇偏好都能穩定的存在族群當中,
那麼將來公鳥就會變成一堆做大窩、一堆做小窩分別迎合這兩種不同的偏好,
漸漸這兩群基因開始交流變少,如果時間夠久,最後莫名奇妙就會種化了....
相關資料可以估狗 disruptive selection 或是 diversifying selection
這是陽明大學的網頁,可參看天擇那一段 http://www.dls.ym.edu.tw/lesson/hum.htm
: → Aldebaran:內文只是略釋亞種的定義而已 謝謝補充 :p 04/07 06:39
: → Aldebaran:睡不著太閒賺P幣而已 這些東西國高中生物其實都教過 04/07 06:42
: 推 mtdas:不知原po對於人種屬於亞種或品種有何看法? XD... 04/07 06:46
不同物種對於"種"的定義都不太一樣,
很久很久以前傳統認知的"互相交配後必須可以生出可正常繁殖的後代"
近年來分子技術進步,有人認為"當基因差異超過某%,即使可交配也得分類在不同物種"
不同的概念、或不同的學派 (例如有人堅持基因差異超過5%要分種、有人認為3%)
會不易分類及定義物種;也有因為地理變異種(ecotype)而使數百年前就分種的生物,
後來發現骨子裡基因差異並沒那麼大;植物學界主流就使用兩種不同的木本植物分類法
(郝欽森 Hutchinson 及 恩格勒Engler)甚至還有專門對照的參考資料。
"分類"、"物種" 這些概念都是隨著時間而改變的,
或許未來有超越外型、生理特徵、遺傳結構的分類模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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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有很多參考資料,有錯誤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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