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網路警察

看板ask-why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11/16 2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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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juneshin (我要努力向上)》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網路警察在聊天室裡釣魚 : 約出來見面之後 : 為何只需要確認其身份 : 就可以將其定罪 : 可是援交妹什麼都還沒開始 : 就可以帶回警察局 : 這種行為沒有違憲嗎?    1. 警察沒有資格對任何人定罪。警察能夠做的只有協助 檢察官搜索證據及拘補嫌疑犯而已。 2. 目前在網路張貼援交訊息的文章違反的主要是刑法235 條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這兩條法律限制散布、 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 品。目前有不少性別權利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認為這 兩條法和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有所抵觸(限制言論權)。 但是目前還沒有結論,也許再經過幾年的努力,這兩     條令會被廢除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2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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