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為什麼人的體溫…

看板ask-why作者 (Age of Madness)時間18年前 (2007/08/13 18: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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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gjuto (夜夜夜夜)》之銘言: : 人的體溫大約是攝氏36~37度 : 但若在這溫度下 人卻覺得很熱很熱 非常不舒服 : 而適合人的常溫卻是20~30之間 : 這是為什麼? 細胞在工作的時候會產生很多廢熱,人體必須要把這些廢熱排放到外界,才能讓體溫 保持在 36 度左右。如果外界溫度太高,廢熱無法散逸出去的話,體溫就會持續上升, 細胞就無法繼續工作,甚至有死亡的可能。就像是電腦的 CPU 一樣,如果冷卻系統 壞掉,電腦很快就會當機。 熱量的流動速度正比於溫度梯度,也就是說,在距離不變的狀況下,兩邊溫度相差越 多,熱量流動的速度就越快。兩邊溫度相等時,熱量就不會流動。所以當氣溫接近 36 度的時候,熱量的流動會很慢,如果這個流動速度低於身體製造熱量的速度時,熱量 就會在身體裡面累積,使得體溫上升。 溫度太低的話,身體的熱能可能會流失得太快,使得體溫無法維持在適合細胞的工作 溫度,因此會感到不舒服。 -- My blog about the Los Angeles Angels of Anaheim http://walaykao.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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