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吸毒者與賣毒者
看到推文中對於菸酒以及毒品的討論,我想說說自己的意見。
不久前,英國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刊載了一篇文章,
討論現今英國的藥品管制法律是否合理,有興趣的可以直接把原文找來
看:
http://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issue?volume=369&issue=9566
文中詢問了精神醫學、精神藥物學、藥物成癮等領域的專家,從三
個不同方面來評斷一個藥物的危險性:身體上的傷害、成癮的可能性、
以及對社會的傷害。
把這三個因素綜合起來,結果他們發現,現今的毒品管制並不合理,
沒有完全按照實際的危險去劃分。更重要的是,對於危害最大的兩種精
神藥物──酒精、菸草──居然不加管制!
他們做出的危害排名如下:
1. Heroin(海洛英,英國法律 A 級管制)
2. Cocaine(古柯鹼,英國法律 A 級管制)
3. Barbiturates(巴比妥酸鹽,英國法律 B 級管制)
4. Street methadone(美沙酮,英國法律 A 級管制)
5. Alcohol(酒精,英國法律不管制)
6. Ketamine(K 他命,英國法律不管制)
7. Benzodiazepines(某類安眠藥,英國法律 C 級管制)
8. Amphetamine(安非他命,英國法律 B 級管制)
9. Tobacco(菸草,英國法律不管制)
10. Buprenorphine(某類止痛藥,英國法律 C 級管制)
11. Cannabis(大麻,英國法律 C 級管制)
12. Solvents(有機溶劑,英國法律不管制)
13. 4-MTA(甲硫安非他命,英國法律 A 級管制)
14. LSD(某類迷幻藥,英國法律 A 級管制)
15. Methylphenidate(利他靈,英國法律 B 級管制)
16. Anabolic steroids(合成類固醇,英國法律 C 級管制)
17. GHB(迷姦藥,英國法律 C 級管制)
18. Ecstacy(搖頭丸,英國法律 A 級管制)
很多你以為很危險的藥,其實酒精、菸草都遠比它來得危險。
重點在於,當初在制定藥品管制法律的時候,劃分誰是毒品、誰不
是毒品,本來就是一個各方利益團體交戰的區域。很湊巧地,菸酒都有
極強勢的大企業在背後支持;而大麻卻是一個相對廉價易得的平民藥品,
無有力人士為之辯護;而像 LSD,當初更是與「反權威」掛鉤而被「妖
魔化」的一個藥品,它甚至連成癮都不會呢!
酒精如果不會成癮的話,那就不會發生俄國禁酒造成全國動盪、美
國禁酒令也失敗的情形了。
酒精會傷身,而且很傷;酒精會造成社會問題,而且天天都發生。
存乎一心,劑量和使用方式的問題罷了。精神藥物中,對於菸、酒、
咖啡以外的東西,你是否也能以開放的心胸去了解?
在我們要拒絕或接受一項藥品之前,先想想,背後真的有科學根據
嗎?否則,那也只是人云亦云地說著,沒有什麼意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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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狗】
1. 星名。天狼之北七星為天狗,主守財。史記˙卷二十七˙天官書:「天狗,狀如大
奔星,有聲,其下止地,類狗。」晉書˙卷十二˙天文志中:「流星有光,見人面,墜
無音,若有足者,名曰天狗。」
2. 傳說中的一種動物,形狀似狗。山海經˙西山經:「有獸焉,其狀如貍而白首,名
曰天狗,其音如榴榴,可以禦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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