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銀:謝總部十三樓 合法租用
※ 引述《Ronlong (玄雲)》之銘言:
: 這個事件最應該負責的不是一銀,
: 一銀是有疏失,沒有記清楚資料,
: 但是費鴻泰等人即使要瞭解一銀有沒有圖利謝營,
: 或是謝營有沒有非法佔用,
: 至少應該請一銀進行調查,看到租賃契約再講,
: 而不是一聽到一銀說沒有租十三樓給謝營就直接殺到謝營的場地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16/17/obmp.html
東森 更新日期:2007/11/16 11:22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這是去年的新聞
費鴻泰是有時間讓一銀去準備資料的
為什麼會在質詢時,不斷回應4樓以上沒承租
半路卻改口?
: 一是有沒有涉嫌脅迫政府官員、一銀總經理要求違法配合的問題
: 二是立法委員不是司法單位,有沒有權擅闖私人場地的問題
: 三是費鴻泰等人有沒有足夠的民主素養,居然跑去敵對陣營的總部踢館的問題
: 而且,就算要去勘查,也應該要有司法人員陪同,
: 如果沒有司法人員陪同,也要知會場地使用人。
: 選舉至今,馬營競選會場被質疑非法使用的情況也不是沒有,
: 有看到謝營的人跑去馬營進行搜證的狀況嗎?
: 如果今天立法委員可以擅闖別人場地,
: 難保明天不會衝到網友的家裡扣留網友的電腦。
: 這是國民黨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司法最典型的表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1.23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3 之 6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