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謝國籍查詢 美律師:最快45天
第6~8段,有提供大家一些關於綠卡的資訊,基本上,如果你很想保有你"得來
不易"的綠卡,你一定不會忽略這些"可能"造成綠卡喪失的小細節,甚至還去
辦等級比較低的B2,這樣行為相當奇怪!只有在你根本就不把綠卡當一回事時
才會這樣去搞!
也許有人要說,可是這樣也不代表綠卡就真的失效,文中律師也是這麼說!沒錯!
也許將來還是可以用,不過現在謝馬兩人都有親屬在美國,就算現在沒有綠卡,
靠依親兩人將來都還是可以申請綠卡!現在有沒有綠卡,是不是失效有效,看來
感覺就不是很重要!不過是否有外國籍真的是蠻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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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參選人的綠卡和外國護照議題,持續在台灣政壇延燒,馬營力陳自己清
白,謝營則咬定對方說謊,現在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經介入,要將事情調查清
楚;知名華府移民律師張先正,今天接受了TVBS的訪問,他表示,若是當事
人自己像美國提出申請,最快也至少需要45天以上,但若授權交由政府來進
行查詢,順利的話,最快幾天就可以查到結果。
馬英九的綠卡風波,現在已經演變成馬、謝2人是否擁有外國國籍的問題,在
中選會取得馬、謝2人所提供的相關個人資料之後,接下來就要看被詢問的外
國政府有沒有辦法、以及願不願意,在台灣的總統大選投票日之前,給中選會
一個切確的答案。 而截至今天下午之前,美國國務院方面依然是三緘其口,
不表示任何意見,而華府移民律師張先正則指出,如果在當事人同意之下,
由授權政府代為查詢個人資料,而且美台雙方政府之間的交涉速度也夠有效
率,答案應該很快就能出來。
華府移民律師張先正:「馬英九或謝長廷的個人資料,別人是不能申請的,
一般來講你自己申請、或者你同意別人幫你申請,美國政府才可以把這個
資料發表出去,那台灣政府本身來申請的話呢,就是說,選委會得到馬英九
和謝長廷的同意,向在台協會要求。
那這種情況下,外交部要經過在台協會,或者從這邊的駐美代表處,向美國
的在台協會,請求他們向國務院申請,那國務院一定要經過國土安全部的移
民局,查他們的資料,這個資料是存在國家檔案中心,在密蘇里州的國家檔
案中心裡面;但現在我們是說政府對政府,國務院要求國土安全部,然後再
到國家檔案中心去查,我相信如果要快的話,幾天到幾個禮拜之內,是可以
很快拿到答案的。 」
不過張先正律師也明白指出,在當事人同意下的這種政府對政府之間的交涉
,還是屬於比較例外的情況,如果按照一般程序,由當事人自己提出查詢的
申請,時間最快約要45天。 張先正:「根據我做的調查,在2006年要求個人
資料的話,一般要184天才會有結果,你要求加速(辦理)的話也要45天,所以
如果馬英九先生今天申請的話,要45天以後,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而對於謝長廷陣營指出,一位原本擁有綠卡的林教授,在申請過2次美國非移
民簽證之後,美國在台協會還是向林教授表示他的綠卡(永久居留證)有效,張
律師表示,這不是沒有可能,不過如果這位林教授試圖拿他的綠卡入境美國,
是會被遞解出境的。
張先正:「在法律上來講,任何人持有綠卡,如果離開美國超過1年以上不回國
的話,你的綠卡等同失效,這是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立場,所以這位教授如果認
為…,我不認為AIT會跟他講他的綠卡還是有效的,AIT一定不是這樣講的,他
很可能去查了,在檔案裡面,他可能還是有這個紀錄在裡面,但是他的綠卡有
效沒有效?完全是看『法律的行為』,跟『事實的行為』。
如果你真要闖關的話,那你當然可以試試看,到了美國海關的時候,移民局問
你出國多久,或者你手上有B-2觀光、探親(非移民)簽證,還說你要拿綠卡進關
,他(海關)一定會請你到第2線去,然後要求你上驅逐出境的法庭。」 TVBS記
者史哲維:「張先正律師也表示,除了當事人、當事人的律師、以及在當事人
同意下被授權的政府,可以向美國提出查詢國籍、綠卡的要求之外,媒體也可
以引用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資訊自由法案),以『人民有知的權利』
,向美國移民局提出查詢個人資料的要求。
他表示,過去紐約時報就曾經多次利用這個方法取得資料,不過這個程序通常
需要至少6到12個月的時間,期間可能還會有法院上訴等的問題,並不是三兩
天就有結果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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