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關於學分互抵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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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lami (史萊姆)時間22年前 (2003/07/30 00: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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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microball (研究院路的紫薇花 I》之銘言:. 我們兩個角度來看這個事情. 一個是教務處的角度. 因為學校的規定 是抵免學分的底限. 他們的規定只有 課名完全相同 學分數夠 這兩個條件而已. 這是學校的統一規定 但是基本上學校是把權力放給各系的系辦和系主任的. 所以她們自然不
(還有60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croball時間22年前 (2003/07/29 16: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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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我同學說的;. 當你去教務處or某某系辦詢問時,答案一定是;「不行互抵」. 這個時候請自行拿一張 抵免學分的表格(教務處應該有). 自行填妥後,直接找該系系主任.... 和顏悅色理直氣和一絲不茍不卑不亢的,請他簽上名字XD. 然後去教務處,他們就會承認了^^". --. ~因為生活已經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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