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麥寮高中特教助理員徵選

看板Yunlin作者 (今を生きる)時間1年前 (2022/08/11 15: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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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ljh.ylc.edu.tw/News_Content.aspx?n=54641&s=152316 一、 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雲林縣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實施要點。 (三)雲林縣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實施 要點。 (四)雲林縣政府111年7月7日府教特二字第1112432020號函。 二、 錄取類別名額: (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鐘點制):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二)聘期自111年8月30日至112年1月19日止。 三、 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年齡在65歲以下,無不良嗜好者。 (三)具愛心與服務熱忱者。 (四) 具高中職或相等學歷。 四、 薪資支付標準: (一)採鐘點制,依據勞動部110年10月15日勞動條2字第1100131349號公告,自111年1 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整為新台幣168元整辦理。 (二)享勞、健保,前述保險費用由雙方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三)依據縣府核定文,助理員每周時數15小時。 五、 工作職責: (一)協助本校特教交通車上下學跟車。 (二)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等輔導事宜。 (三) 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四) 協助學生生活照顧。 (五) 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宜。 (六) 協助上下學交通安全維護。 (七)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如每日按時填寫特教通報網之 「助理服務紀錄」)。 (八)每學年需要特教相關研習時數18小時。 (九)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六、 其他: (一)本項工作屬臨時性工作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 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之相關規定,得由學校以公 開甄選方式進用之,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得優先進用。 (二)教師助理員於僱用期間應接受學校相關人員的工作指派調遣,並應遵守一切作規 (約)定。 (三)僱用期間教師助理員欲終止契約時,應至少於預定離職日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申 請,經校方同意後,始得如期辦理離職。 (四)教師助理員須依規定辦理勞保及健保,但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 法、退休法、撫卹法、保險法規定。 (五)教師助理員如因懈怠職守,觸犯法令或違反相關規定,經查屬實,校方得隨時予 以解僱,不得異議。 七、 公告方式:本校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 八、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公告網站下載簡章列印。 九、報名時間地點: (一) 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2日(星期五)16:00前。 (二) 地點:雲林縣麥寮鄉麥寮高中輔導室 (三) 電話:05-6932050分機092(特教組) 十、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乙份。 2、簡歷表(檢附相關服務經驗、參加特教專業或相關研習等證明文件)。 3、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4、高中職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5、報名委託書(委託報名者)。 十一、甄選日期地點: (一) 甄選日期:1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8時20分報到,依報到順序唱名,唱名 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 (二)甄選地點:群英樓一樓輔導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7.17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nlin/M.1660202992.A.B23.html
文章代碼(AID): #1YzA_miZ (Yu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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