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警察的辦案態度真的爛爆

看板Yunlin作者 (嘰咕趴)時間5年前 (2018/11/11 23:21), 編輯推噓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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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qgN6p 請看第二點、第三點 法規源於第一點第二項 只是這個法規不是所有法律網都有收錄到 (我有認真查一下有沒有廢掉) 再說一次 你可以就近報案 你可以就近報案 你可以就近報案 法律用語上 「管轄權」一詞僅院檢 警察只有轄區分別 新聞辦毒啊槍啊哪有在分轄區 ※ 引述《huawei50 (浪人劍客)》之銘言: : 本身在回雲林的時候發生一些刑事案件 : 一直要報案結果一直遇到諸多推託 : 發生當下去員警說有其他事情處理 : 要我在派出所等 : 所內一個值班員警但是他說現在不是他的班 : 我等了一個小時左右等不到可以做筆錄的員警 : 家裡有其他事情就先離開 : 因為實在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 加上我人在外地工作根本沒辦法很快再回來報案 : 今天我去派出所又要報案 : 值班員警說做筆錄那個員警現在正要去處理車禍案件 : 我就留電話請他可以做的時候打電話給我 : 等了3-4小時沒接到電話 : 我主動聯絡派出所才說抱歉他忘記了 : 那你現在可以過來了 : 都7點了,我做完筆錄不知道幾點 : 趕不及搭火車了 : 等到我可以回來這個案件都超過半年了 : 我自己沒有不重視 : 而是明明有值班員警卻不願意幫我做筆錄 : 一直要我等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回來的員警 : 員警回來了也不主動聯絡我 : 什麼時候受害者變得這麼卑微 : 想尋求員警的幫助還要苦等 : 我了解員警很忙 : 但是可以請雲林縣警察局把人力分配好 : 不要讓人民報案需要花3、4、5個小時等員警 : 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36.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nlin/M.1541949697.A.949.html

11/12 02:27, 5年前 , 1F
可是之前車禍就是依轄區劃分,想就近卻不行~
11/12 02:27, 1F

11/12 03:22, 5年前 , 2F
樓上,車禍是民事,不是刑案
11/12 03:22, 2F

11/12 07:21, 5年前 , 3F
現在知道了,謝謝,不過問題還是在員警,畢竟我是被
11/12 07:21, 3F

11/12 07:21, 5年前 , 4F
推託了,人一輩子沒幾次機會進警局,而且基於信任他
11/12 07:21, 4F

11/12 07:21, 5年前 , 5F
們說的大部分民眾都會相信
11/12 07:21, 5F

11/12 09:31, 5年前 , 6F
有看有推,之前我打110報案,警察先生請我去「轄區
11/12 09:31, 6F

11/12 09:32, 5年前 , 7F
」派出所報案,不是直接就近報案;看法條跟上篇文章
11/12 09:32, 7F

11/12 09:32, 5年前 , 8F
合理解釋是人力吃緊,我們幫警察省下24小時「轉送」
11/12 09:32, 8F

11/12 09:33, 5年前 , 9F
給有「管轄權」的派出所。
11/12 09:33, 9F

11/12 09:33, 5年前 , 10F
第一次是民國98年 第二次是去年,兩次都叫我去「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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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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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2:33, 5年前 , 12F
依轄區沒錯啦 我曾質疑警方太慢處理 他只能抱歉的
11/13 12:33, 12F

11/13 12:34, 5年前 , 13F
說因為轄區不同 變成捨近求遠的狀況 在此制度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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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2:34, 5年前 , 14F
們盡力處理了 我也才理解
11/13 12:34,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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