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尋文] 找一本在廣告上看到的總裁系列
[尋文] 找一本在廣告上看到的總裁系列
#1TeBrgfy (YuanChuang)
以下為看到上述文章及其下留言的回應
就原PO(及前幾次類似尋文之發文者)而言
我相信是不知情此種文章很大可能為改名之盜文
且其也有依規範格式尋文
就原文推文中反應比較直接的板友而言
我猜測可能是來自於近來接連看到類似情形尋文的情緒積累反應
雖是出於對原創的維護但一些言詞確實可能造成新手或不了解的圈外人之委屈
我在想有沒有可能
在現有的尋文既定格式開頭加入小提醒例如
——
依目前經驗判斷於FB上看到之小說廣告極大可能是未獲正版授權之盜改文
——
並建議可以如何利用搜尋引擎找出原正版文章
例如不是搜主角名字因為幾乎都是將正版文裡的角色名字替換掉
而應搜尋關鍵劇情(其實我也不確定正確的搜尋之道只是試著舉例)
以及友善勸誡尋文者尋到正版文後移至正版平台看文且未來避免誤入類似的盜版平台
以上提醒於發文前閱畢後刪除
或是如果提醒文字太長太多不適合塞在格式前段
可置於他處而非置放於尋文既定格式前段
格式前段只要指路即可
以上想法雖是關於板務但私以為並未重大到須由板務大會照程序決定
所以我選擇直接於事發當下提出討論
另外再補充我個人看法
當我相信新朋友是因不知情而誤侵原創者權益時
會更願意抱持原文推文裡有板友的觀點
善意提醒或許能使正版原創文多一位新朋友
就像每個資深球迷都有看球的第一天
成為資深球迷後可以選擇嘲諷一日球迷的有限所知或是熱心分享自己目前而言較為豐富的
相關知識及經驗
前者可能導致球迷們少了一位能一起同樂的新朋友加入圈子的機會
後者或許為我們帶來未來比我們能更為熱情投入進而分享心得而我等從他身上也能獲益良
多的朋友
但是若當事人是在知情下選擇看盜文
我似乎就對其無fuck可說了
當然有時還是會幹一幹的
以上
看板事務是所有使用者都應該也有權參與的
並非板務管理者的獨自責任
大家的看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1.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570876985.A.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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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分類的數量是有限制的
我個人不認為這種尋文值得佔用一個名額
提出加提醒在尋文規範格式前這個想法是因為這不會對現有制度有太大的改動
但又能讓欲尋文者可以在文章發出前先看到而產生提醒效用
(如果其照規定套用格式發文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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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釋義
我改一下分類跟標題
也謝謝一樓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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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基本沒用FB
也沒看過此類廣告
這也是證實經驗的不同會導致不同的知識範疇
就像會看到這些廣告而來尋文的朋友有些可能不了解或從未接觸過原創文
自然也沒有正版平台之類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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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現在試圖在做的事就是邀請大家集思廣益
看看如何能較有效益地達到提供來到本板尋文的不知情朋友們了解情況的效果
畢竟若當類似尋文又再出現而我等每次一一在類似尋文下推文告知
此法感覺比較不是很符合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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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討論
板規裡提到的有關原創定義一文中
有例示正版平台
但如果反面例示盜版平台
雖然可以幫助新朋友辨別
不過也可能造成負面效果
比如幫盜文網提高曝光能見度或是不意地給欲明知故犯的人指路
而且雖然現在比較沒有了但有些如今的正版平台早期也是盜文起家的這種洗白認證也是一
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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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現在在回應尋文跟請益文(尤其後者常常會一次回應複數篇文名)時
會盡量執行除文名外同時附上作者及首發站資訊的作法
不過這確實有執行難度
一來有可能記憶缺失
二來回應的板友本身即是出於熱心
如果還要特別再去確定首發站可能對回應者負擔多了些
比如我自己發的上一篇請益文其實事先有請求回應的板友們提示首發但於這點上也沒有獲
得滿足
或許確實比較為難已然是熱心回應的板友
而且另一方面來說都協助提供文名(多數板友們會加上作者)了
獲得協助者動動手指自己搜尋一下感覺也是很基本的事
不過我本人還是十分贊同回應時附註首發站的這個作法也在努力執行中
(還有一個重要理由是因為有些正版首發站的文章是在搜尋引擎中不會顯示出來的比如長
佩論壇)
也邀請板友們如在能力及意願範圍內也一起自發地形塑這個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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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延伸話題
雖然板規就書單的部分沒有規定
但我個人是一直滿希望以書單形式發文的分享板友能順便提供平台
不過這可能也會導致書單中所謂偷渡夾入的文章特別顯眼
或許板規沒有規定就是這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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慚愧~我以為我表達的意思就是
資深球迷不嘲諷而友善分享經驗、資訊、知識
一日球迷比較可能享受到樂趣而繼續累積下一日再下一日再下下一日進而成為資深球迷
如果前面沒有確實表達出來那這邊再加強補充說明一下使用這個例子欲表達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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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1 則推文
還有 15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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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故意或無意的差別
以及
在我等提醒告知後是否願意改變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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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有看過回覆的板友也是用關鍵劇情去找到的
所以可能真的使用搜尋引擎的技巧加上不屈不撓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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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例示
如果已知的全部列出不知道會不會造成誤會以為是白名單式的正面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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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不是所有偶然被盜改文小說廣告吸引的人都是真的會將閱讀原創網路小說作為固定的
休閒娛樂
因而也確實不是很肯定友善提醒吸引入圈的可能性
只是我更願意相信如此是正向的助益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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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補充說明盜版對智財的影響
我以為這是義務教育中都會學的基礎知識(與道德概念)(?)
誤看盜文於我而言是基礎知識以外因經驗範疇不同而導致的知識差異
兩者不一樣
而且老實說很多「圈內人」也是明白自身行為含義的情形下仍選擇看盜文
顯然這並阻止不了道德墮落之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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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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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是不是在問我不過我作為發文者回覆比較方便就先回應
盜文網站的廣告中摘錄出來的就是盜文的一部分
誤看盜文也是看盜文
如果是完全不了解原創網文的人碰到這種情況我行文中一直預設他們是不知情的
所以才提出我等可以選擇友善提醒
明知故犯那又是一回事了
我拿犯罪動機定罪的是明知故犯的人
雖然我自認前面已經表達很清楚了但於此再強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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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沒有體驗過盜文網站的美感所以無從誤會
不過盜文網因為在創作上是沒有成本的所以在網站設計上更有經費感覺也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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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您致敬
我個人的善意範圍只及於誤看盜文而不包含選擇看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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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一樣
常駐在前者看盜文我會推定為有意為之
偶然被後者廣告吸引就有可能是本文一開始討論的不意而為之的情形
※ 編輯: dragonfox (118.165.8.114 臺灣), 10/15/2019 13:31:3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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