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關於版規第三大項的疑問

看板YuanChuang作者 (總有刁民想害朕)時間7年前 (2017/02/26 18:44), 7年前編輯推噓19(19024)
留言43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pollyptt (波利)》之銘言: : : 針對版規第三大項,以下引述原文 : : │三、禁止以各種形式引戰、對板友人身攻擊、諷刺、酸人、無端噓文│ : ││ : │3-1 言論是否構成引戰、人身攻擊、諷刺、酸人,原則上由板主認定│ : ││ : │3-2 本板開放噓文,但欲噓文請言之有物,並請勿連噓空白或無意義文│ : ││ : │違反3-1、3-2者 情節輕微則警告,嚴重者將劣退或水桶 │ : ││ : │違反板規四者 初犯警告刪文,再犯劣退並水桶,推文無法劣退者,以水桶處分 : 3-1中敘述,言論是否構成引戰、人身攻擊、諷刺、酸人,原則上由板主認定 : 就字面意思我會認定當版主看到類似言論時將"主動"做出懲處 : 直到最近一篇懲處公告出來我才知道一定要"有參與討論的當事人"才可檢舉 : 這不就等於要版友在看到不適言論時不能直接檢舉 : 而是一定要跳出來參與戰火才能用版規制止不當言論 : 個人認為這樣只會造成事件延燒,無法有效控制混亂 : : 懇請版主放寬檢舉條件,勿放任引戰者隨意釣魚 現行板規就細節並無描述,我跟ShellQ的做法都是 主要以當事人檢舉為主,若情節嚴重者,則版主主動處理 如果版友非當事人,又認為該違規嚴重者,可主動提醒版主, 版主認定該行為違規嚴重也會主動處理 制止不當言論,有很多方法, 你可以理性的表達不滿之意,不一定只能用違規的方式制止。 每個人對於言語的感受程度不同, 除非是嚴重的引戰或攻擊,不然版主不會預設發言者立場就是來引戰的。 本無引戰意思的言論,也可能因為雙方使用的言詞不當,而導致激烈爭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01.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488089772.A.EED.html 以下刪除部分推文僅留要回覆的

02/26 14:38,
想請問板主那如果是踩板造成令(原創/大B)板友不適
02/26 14:38

02/26 14:38,
請問該怎麼算?
02/26 14:38
踩版的定義是?建議具體舉例 地圖砲的話要看情況,例如「原創板的都XXX」這種說法,原創板的每個人都屬於當事人 即使當時沒有參與到討論串,也可以檢舉 若是「總有些人自以為是」的說法,因為不是明確指明,則以參與討論串的當事人為主

02/26 14:55,
想知道由板主認定的標準,例如奇文共賞和可悲
02/26 14:55
可以參考舊例 版主判定違規程度主要三個: 嚴重 明確 輕微 嚴重: 用詞較為激烈的違規 明確: 比較沒有爭議的 輕微: 有爭議,但版主認定發言者帶有攻擊(人身攻擊/諷刺/貶低/辱罵)意圖

02/26 16:13,
說人情緒化算嗎?搞得我好亂。
02/26 16:13
我個人覺得是有爭議的,需判定發言者是否帶有攻擊意圖 「情緒化」這用詞雖然容易引起對方不滿,但其實算是中性用詞, 如果你認為我在信件中使用這個用詞讓你覺得不舒服我可以道歉, 或你可以建議我使用更好的說法

02/26 16:43,
我也好奇奇文共賞是人身攻擊?還是諷刺就不行,即使是對
02/26 16:43

02/26 16:43,
文章內容?本來無所謂啦,但看了幾次版規想搞清楚不能用
02/26 16:43

02/26 16:43,
奇文共賞諷刺文章內容?
02/26 16:43
奇文共賞是有爭議的用詞,同上述屬於輕微的違規 但你都說了是諷刺文章內容,表示發言者帶有攻擊意圖, 所以若當事人檢舉,就會判定為違規。 若當事人沒有檢舉,就不算違規。

02/26 16:51,
或是應該直接說明不是以版主身份警告而是提出勸解吧,不然
02/26 16:51

02/26 16:51,
看到版主站內信一般人邏輯都會覺得是被警告啊
02/26 16:51
這方面是我思慮不周了,下次會注意的

02/26 16:53,
我覺得,如果不是以版主身份,那就是私人指責,
02/26 16:53

02/26 16:53,
我也不想接受耶。
02/26 16:53
信件內容屬於私人指責,不接受或者不認同都沒關係的

02/26 16:58,
奇文共賞諷刺也是對事不對人
02/26 16:58

02/26 16:59,
不懂為什麼就被警告,我不是當事人,但這樣是要搞白
02/26 16:59

02/26 16:59,
色恐怖?
02/26 16:59
用詞問題,如果是想批評對方言論,可以不需要用諷刺的方式 板規有禁止 三、禁止以各種形式引戰、對板友人身攻擊、諷刺、酸人、無端噓文 判決標準主要以公平、公正、標準一致為主, 版主會參考舊例進行判決。 如果覺得規定或判決太嚴格,是可以討論的,或者再辦個投票,版主會調整的。

02/26 17:03,
無論是以版主身份私信指責或私人身份私信指責,都無法理
02/26 17:03

02/26 17:03,
解這樣的做法,尤其是「情緒化+收斂一下」這種上對下口吻
02/26 17:03

02/26 17:03,
02/26 17:03
以後會注意的,如果當事人覺得不舒服我可以道歉 這次沒有在信件說明是以私人身分是我的錯, 若以私人身分做出的行為,我想不需要跟第三者討論

02/26 17:05,
那是依照什麼檢舉而警告,所以諷刺文章內容也是觸犯板規
02/26 17:05

02/26 17:05,
?認真詢問板規中的諷刺是表示...?還是犯了別條?
02/26 17:05
不太懂你的意思,請具體描述 可以批評文章內容,但諷刺可能會違反版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5.103.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488105867.A.AC2.html ※ 編輯: neves (103.5.103.162), 02/26/2017 18:47:46

02/26 18:52, , 1F
那我想請問您覺得我情緒化的部份是?需要用私人信件
02/26 18:52, 1F

02/26 18:52, , 2F
來指責我,我非常想知道。
02/26 18:52, 2F

02/26 18:53, , 3F
我雖然平常口無遮攔,在此次的版務論辯中自認努力保持
02/26 18:53, 3F

02/26 18:54, , 4F
理性,有讓人覺得情緒化想開口勸誡的部份,我想知道
02/26 18:54, 4F

02/26 18:56, , 5F
然後,版主認文因版務想法不同造成的私信指責,是正常
02/26 18:56, 5F

02/26 18:56, , 6F
的一件事?
02/26 18:56, 6F
的確我後來認真看了一下回文,你的情緒還在正常範圍,是我誤會了, 然信件已經送出,所以也不做辯駁,是我發言太輕率。 造成你的不滿,我很抱歉。往後發言會更注意的。

02/26 19:09, , 7F
諷刺文章內容就是帶有攻擊意圖我是不太懂啦,攻擊這個形
02/26 19:09, 7F

02/26 19:09, , 8F
容詞太激烈我無法苟同。
02/26 19:09, 8F

02/26 19:09, , 9F
推文詢問只是想搞清楚版規原來也不能對文章內容諷刺而已~
02/26 19:09, 9F

02/26 19:09, , 10F
(個人認為諷刺也是批評的一種)
02/26 19:09, 10F
是的,這是板規規定

02/26 19:12, , 11F
個人覺得沒有上升到人生攻擊都沒有什麼好禁止的,限制不
02/26 19:12, 11F

02/26 19:12, , 12F
能酸人根本就是限制言論自由
02/26 19:12, 12F

02/26 19:14, , 13F
k大,因為版主心證判斷,胡鬧、可悲都是人身攻擊。
02/26 19:14, 13F

02/26 19:16, , 14F
胡鬧我就認了是負面詞,但怎麼也說不上人身攻擊。
02/26 19:16, 14F

02/26 19:17, , 15F
我也認為不能酸人能批評很奇怪~酸人不也是批評的一種嗎
02/26 19:17, 15F

02/26 19:19, , 16F
我覺得板主可能不是認為酸人=人身攻擊,而是認為不能酸人
02/26 19:19, 16F

02/26 19:19, , 17F
+人身攻擊吧?但我覺得矯枉過正了
02/26 19:19, 17F

02/26 19:22, , 18F
批評跟酸人還是有差異性的
02/26 19:22, 18F
關於判決標準,會再跟ShellQ討論

02/26 19:28, , 19F
所以你早就覺得信件內容不確實,卻在兩天公告、推文中
02/26 19:28, 19F

02/26 19:28, , 20F
持續的用「身為版主但用非版主身份的私人信件指責」
02/26 19:28, 20F

02/26 19:28, , 21F
來指摘我情緒化,只是因為不想辯駁?
02/26 19:28, 21F

02/26 19:28, , 22F
我接受妳的道歉,但我不能接受的是你的消極處理,
02/26 19:28, 22F

02/26 19:28, , 23F
我因妳身為版主的指責對原創版失望的時候,
02/26 19:28, 23F

02/26 19:28, , 24F
曾得到你的任何善意回應嗎?
02/26 19:28, 24F
其實我一開始寄信給你,是因為你誤會了我的意思,出於好意想要解釋, 但不想要在版上指出明確的對象,所以選擇用私信溝通。 當時我的確覺得你有情緒化,所以我信件內容才會這樣寫, 本來也沒有指責的意思,只是提醒你這樣無法說服別人,不太合適。 但事後你推文認為這是告誡,我翻了一下信件內容 發現自己忘記表達是以私人身分,且用詞的確帶有指責的語氣, 即使此非本意,但既然讓你覺得不舒服,我也就認了,所以公開對你道歉。 我也承認我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不夠好。 回頭翻閱推文內容,發覺你其實沒有太過情緒化的推文, 是我當時誤會了,對於這件事情,我也慎重道歉。

02/26 19:29, , 25F
現在的我,才真的是情緒化了吧。
02/26 19:29, 25F

02/26 19:33, , 26F
樓上拍拍,可以理解,版主在這事上表現的確頗消極
02/26 19:33, 26F

02/26 19:33, , 27F
我的踩板意思是個人id發表任何對(任一)板的不友善言論
02/26 19:33, 27F

02/26 19:33, , 28F
造成(任一)板的板友不舒服/不適
02/26 19:33, 28F
若該言論是地圖砲的話,是可以檢舉的,細節我在前文有舉例過 引戰的話其實還是要看情況

02/26 19:38, , 29F
也許是我認定的踩版言論的嚴重性不到版主認定該處理的程
02/26 19:38, 29F

02/26 19:38, , 30F
度吧(嘆氣
02/26 19:38, 30F
版主並非專業執法人員,在言論的嚴重性判決上,無法做到完美, 只能以公正且標準一致為優先 版主是人,也會犯錯,若判決不妥,也會再修正。 ※ 編輯: neves (103.5.103.162), 02/26/2017 19:50:30

02/26 19:48, , 31F
感謝回應,至少讓我清楚明白,不是一頭霧水。
02/26 19:48, 31F

02/26 19:49, , 32F
not板友拍拍
02/26 19:49, 32F

02/26 19:51, , 33F
板主能適時軟化的確是好事,不然板友會心寒。辛苦了
02/26 19:51, 33F

02/26 19:52, , 34F
但我覺得酸人其實就有點在攻擊人,批評內容是對內容不
02/26 19:52, 34F

02/26 19:52, , 35F
贊同的地方表示意見,酸人是在否定這個人本身
02/26 19:52, 35F

02/26 19:53, , 36F
拍拍not大
02/26 19:53, 36F

02/26 19:56, , 37F
感謝板主解釋 辛苦了
02/26 19:56, 37F

02/26 20:20, , 38F
謝謝版主解釋,版主辛苦了
02/26 20:20, 38F

02/26 20:26, , 39F
大家都辛苦了 莫名想哭XDDD 一起加油 我愛原創板
02/26 20:26, 39F

02/26 22:15, , 40F
板主辛苦了! 謝謝大家
02/26 22:15, 40F

02/26 22:17, , 41F
以後在板上都不能用負面詞喔揪咪
02/26 22:17, 41F

02/27 18:50, , 42F
版主辛苦了,不要想太多喔!
02/27 18:50, 42F

02/27 20:59, , 43F
版主辛苦了,很喜歡這個版
02/27 20:59, 43F
文章代碼(AID): #1Oih6Bh2 (YuanChuang)
文章代碼(AID): #1Oih6Bh2 (Yuan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