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吃人的問題
※ 引述《tnchues (不懼來生萬劫!)》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漫畫最後一集點出,人殺人的比率,大於妖怪害人的比率(漫畫不在身邊,憑印象..)
: 閻魔大王被罷免的理由也是.....其實妖怪才是受害者啊....
: 其實在看仙水篇時,就對靈界以正義維護者自居,恣意的做出
: 各種所謂「保護人間界」的行為感到很不爽,讓我覺得靈界才
: 是反派角色..(這類型的"反派"在各類故事中倒很常見..)
: 我個人是把人界與魔界看成兩個種族生態、運行規則完全不同的世界。
: 沒有說哪個的存在就一定會妨害到另一個,但是會有衝突摩擦是必然的
: 。如果把「妖怪會害人類」當作前提的話,我覺得對魔界居民們很不公平。
: 至於吃人的問題嘛,富監好像沒說妖怪都會吃人嘛.....(飛影、雪菜不
: 也是妖怪嗎...)其實我一直對北神所說的例子很疑惑,三大國王為各種
: 議題而彼此不合,吃人問題也是其中一樣。可是對我自己來說,比較合
: 理的設定是,以人類作為食糧,是只有像雷禪這類型的食人妖才會發生
: 的問題(嗯,北神也會吃人..),沒那麼巧正好三大國王都是食人類型的
: 妖怪吧..所以我個人是把北神的話當作純舉例..
: 看到煙鬼把「不可侵犯人間界」當作大原則的時候,我就在想人界是不
: 是也應該有類似的規則才對,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互相的嘛。
: 我覺得漫畫最後對各種小事情的描述,已經讓讀者認識到人魔兩界共處
: 的情形了,感覺其實很歡樂啊^^(我也想要榴架的簽名..)
其實我覺得妖怪與人類的立場
是後來才慢慢改設定
我相信剛開始的設定就是妖怪喜好殺戮人類 所以主角-靈界偵探需維護和平
但才一個靈界偵探怎麼可能對付所有的妖怪
所以又設定成靈界有再保護人間
剛開始的邪鬼 鋼鬼 一開始的飛影 亂童 四聖獸都是代表著典型的惡
雖然第19集說危害人類的妖怪大多是靈界洗腦的 但這幾隻如果是洗腦
作者怎麼可能這麼早就想好這個設定了
再來垂金事件篇 就開始道出人類也有一群跟妖怪一樣邪惡的
像B.B.C的那群人(最早的邪惡人類應該是岩本)
暗黑武術會篇 大部份的妖怪都還是仇視人類 嗜血(尤其喜歡看人類被殺)
但也有一部份妖怪是光明磊落的好漢子
仙水篇就又將角度轉變 妖怪雖然還是會害人 但仙水卻覺得人類比妖怪更邪惡
而靈界的醜態也慢慢披露
最後到了魔界統一篇結束 設定變成妖怪主動害人機率趨近於零
而靈界卻是最邪惡的 利用魔界妖怪危害人類 只為了得到人間的崇拜
之前妖怪害人幾乎都是被靈界洗腦的
至於人界是否該訂定不可侵害妖怪的條約
我覺得對一般人類來講這個法條很多餘
因為普通人根本看不見妖怪
而且隨便個被幽助秒殺的D級妖怪就比人類的職業拳擊手強多了
有能力侵害妖怪的普通人類 大概只有B.B.C
不過B.B.C的成員可都是百億富翁
這個法條大概只適用於靈能力者吧 一般靈能力者可以對付C.D級妖怪
我是認為富堅最後的設定是還不錯
可惜前面都把妖怪的形象破壞的差不多了
後來變那樣 雖然沒甚麼BUG 還是覺得有點轉太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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