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真的嗎?

看板YP89-304作者 (Pure Life)時間20年前 (2003/12/12 12: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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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reerPlan 看板] 作者: whateverdef (深喉嚨) 站內: CareerPlan 標題: 台灣律師同質性太高 時間: Wed Nov 26 19:09:20 2003 台灣律師同質性太高 台灣多數法律系學生,所追逐的舞台都是法院辯護,造成訴訟律師供過於求。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蔡朝安強調,法律人不可自我設限, 必須充實法律以外的專業知識,才能有更寬廣的揮灑空間。   就社會分工而言,不論傳統的法學教育或律師的養成教育, 都已經沒有辦法滿足現今社會對律師的需求。   以往,多數的律師是以訴訟律師自我定位。但是以台灣現狀而言,市場已經飽和。 第一,台灣人並不好訟;第二,台灣人對律師的定位多半局限在法庭的活動。 當80%以上的律師追逐的舞台,都是法院辯護時,自然就會面臨僧多粥少的問題。   在律師業,如果律師自己不轉型,不求深化,不尋求專業性的話, 我想,律師這一行已經過度飽和了。但是如果能夠找到市場區隔, 當然就沒有市場飽和的問題了。 太多律師投入訴訟業務   台灣很大比例的律師投入訴訟業務,同質性太高, 一個資深律師和一個新進律師的差異性並不大。 德國大部分律師擔任公務人員,而美國多數律師則扮演商務諮詢顧問的角色, 屬於非訟律師,他們的舞台是在商務的談判桌上。   其實,當律師不一定要以訴訟律師做為唯一選擇。 在台灣目前也只有出庭時,才必須具備律師資格, 如果是其他的角色扮演,或其他非法庭活動時, 只要具備法律背景,就可以有很好的揮灑空間。 充實法律以外的專業知識   當大家都以取得律師資格為生涯規劃的第一步時, 就沒有辦法在大學時代,或是就業初期,追求法律以外、跟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   比方說,在科技業做法務工作,但是沒有科技背景,怎麼辦呢? 學士後法學碩士可能是一個解決之道。但是對一般法律系的學生來說, 他們也應該在學校選修課程時,修一些整合性的課程, 例如經濟學、社會學、財務、會計,甚至一些基本的資訊相關課程, 培養一些非法律方面的專業素養。   從事稅務律師或商法律師,或者併購方面的律師, 都不是單單懂法條就能夠勝任的。 法律人眼中如果只有法條,而忽略真實的世界, 發展一定會有局限,定位就會自我設限。 法律人要讓自己加值   法律做為一個訓練思維的方法,對於處理事情的分析能力、 歸納能力、判斷能力以及風險的評估能力,是一個很好的訓練工具。 但是僅僅有這些能力還不夠,還要加上產業知識及其衍生出來的專業知識, 才能找到可以揮灑的舞台。   若是企業主發現律師能夠協助的地方,只有法庭活動時, 自然不會對法律系畢業生有多少需求,政府部門、非營利組織也是, 最後就會變成企業主和法律人才之間的惡性循環。法律人如何讓自己加值, 提供給企業主、當事人、所屬單位更多的價值,都是自我定位的問題。 積極迎戰國際化競爭   社會在變,律師的定位在變,國際環境也在變, 現在是一個全球化的環境,如果沒有辦法和國外律師競爭,就很難找到舞台。 相反的,如果意識到這樣的問題,趕快做一些補救,還是能找到揮灑空間的。   台灣律師真正到中國執業,不是跟中國的律師競爭, 而是跟其他國外律師在競爭。台灣律師的優勢, 絕對不是大陸所謂在地化的優勢,而是跨國界的諮詢顧問, 真正的競爭對手是其他美國、英國、日本、歐洲的律師。 在語言和國際法的專業上,如果無法和他們競爭,即使中國開放了也沒用。   同樣的,台灣開放外國律師來台灣執業, 我所看到的是80%的律師事務所都沒有被衝擊, 因為他們的業務都是訴訟業務。外國律師從來沒有人在台灣開業從事訴訟業務, 他們都是做非訟業務。而非訟業務在台灣的比例是低的, 衝擊的反而是某幾家外商的律師事務所。從積極的角度來看, 台灣律師必須自我提升,和美國律師競爭, 從事國際法的業務、非訟的商務業務。 台灣法學教育忽視外語訓練   當一個美國律師兼具法律及商業背景,而你只通過台灣律師考試, 沒有其他工作經驗,或者經驗只限於法庭活動, 又如何能夠和對手進行實質性、對等的談判?   以一樁美國加州發生的智慧財產權侵權官司來說, 台灣的律師充其量只能扮演協調者的角色, 因為在國際法、國際貿易和語言能力方面,還有待補足。 尤其台灣的法學教育非常不重視語言的訓練, 因為過去大家都把法律人才定位為訴訟律師或法官。 但是當你要從事國際業務時,即使你有充分的法律知識, 也沒辦法排除英文能力造成的問題。 律師最好有跨領域的背景   律師的發展趨勢絕對是朝向專業化,所以整合式的訓練必須要從學校就開始。 要成為併購的專業律師,就必須具備財務背景,瞭解企業經營和產業知識,才能勝任。 如果要成為金融方面的律師,一定要有相當程度的金融領域知識, 要看得懂財務報表,瞭解銀行運作。 如果沒有這些背景,能做的是很有限的。   針對未來發展趨勢,未來幾年,智慧財產權領域會持續受到關注, 律師往這個方面走,應該會有好的發展空間。 針對這方面,律師最好有跨領域的背景, 或像美國一樣設立專利律師的考試制度。   另外,跨國商務領域也會愈來愈重要, 未來跨國界的商業活動會愈來愈頻繁, 如果只瞭解國內法,對外國法沒有一定程度的瞭解是不夠的。 最後就是公部門領域,也是愈來愈重要的發展舞台, 包含政府採購、公共工程等等,都是值得投資的領域。 從事延伸性的學習   法律人千萬不要自我設限,選擇法律不意味律師是終極的發展。 法律人應該思考的是,大學教育帶給他什麼思維方法,並做一些延伸性的學習。 例如,念完法律系之後,可以考慮再念一個商學或者公共行政碩士, 或者透過在職訓練,學習另一項專業知識。 重點是要具備整合性的專業能力,而不是只會法律的語言。   基本上,在科技領域上,除了專利法領域是具備理工背景的人比較合適之外, 其他科技相關領域,例如智慧財產權,門檻並不高, 可以透過延伸性的學習,或第二專長的訓練來補足。   甚至,我覺得法律人也可以從事行銷、企劃工作, 不必然一定要走律師這條路。 法律系學習的是活化思維的方法,讓你成為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人。 而不是局限你從事法律業務。如果跳開律師,就會有很多空間。   如果進入一般企業,能夠提供有別於一般律師事務所提供的純化法律服務的話, 也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就像很多專利法務人員, 都沒有律師資格,可是在專利檢索、認定和申請書上,都做得很好。 律師資格並非絕對必要   不可否認,如果進入一般企業的法務部門工作,律師資格是升遷的重要依據。 不過,基本上,律師資格應該是用在訴訟上而已。 看你怎麼定位自己,才不至於被證照綑綁。證照不應該是法律人的緊箍咒, 也不應該永遠是法律人的宿命。   在從事法庭活動的前提下,律師資格當然非常重要。 但是當他所從事的是非訟事務時,像理律、萬國、國際通商、資誠, 都用很多沒有律師資格的人,有些可能取得美國律師, 但是沒有台灣的律師資格,有些則是兩種律師資格都沒有, 但是他們能夠處理英文合約、跨國業務,能夠和外國客戶溝通。   我想我們要的是一個能夠處理事情、有好的語文能力、 能夠寫出好的分析報告,相對律師資格,這些更重要。 我不認為一定要有律師資格。很多律師事務所的資深顧問都是沒有律師資格的, 但是他們的專業就不足嗎?   很多人為了取得律師資格,在補習班裡面蹲了3年, 他們的價值相較於一個在職場上歷練3年的人,是比較低的, 因為他們的履歷是空的。學歷、證照比起冷靜的頭腦、 清楚的做事方法、效率、認真的態度來講,都是次要問題。 全文詳見第321期就業情報雜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7.122 -- Live hard ! Drive fast! Die youn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2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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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學過中憲與有關資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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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_sKYEmC (YP8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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