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on13.bbs@ptt.cc (Azrael)》之銘言:
> ※ 引述《darklight36 (回去談何容易)》之銘言:
> : 怎麼?火腿是招誰惹誰了?
> : 現在搞得火腿像個攔路搶親的惡霸一樣
> : 選秀制度保障各球團的利益,同時也保障選手的權益
> : 要是火腿真的這麼不堪,陽也並非是毫無選擇
> : 他可以拒絕火腿的交涉,但是相對的就得付出一定的代價
> : (如果我沒記錯,拒絕指名後要隔一兩年後才能再度參加選秀
> : 詳細的小弟不清楚,還請先進指教)
> 高中生拒絕職業球團指名後,如果選擇不加入任何業餘或是外國球隊(也就是像元木那樣)
> 按照野球協約2004年版的規定,下一次的選秀會就可以接受指名(但還是沒有逆指名權利)
> 但是一般的做法是去念大學、加入業餘球隊或是跨海打拼以增加實力、提高身價
> 要自己選擇想去的球隊(希望名額),大學要念完or業餘要打三年or國外要待五年
> 一切端看陽仲壽自己的抉擇了!
> : 甚至如同版友所說,以洋將身份加入
> : (恐怕也是依然得受上述限制)
> : 不過如此一來,陽的競爭對手就從一般日職球員
> : 轉變成祖雷塔,巴帝斯塔等人了
> : 即便是亞洲洋將名額開放,我也不認為這是個好選擇
> : 然而,決定權在陽手上,
> : 要是陽真的拒絕了火腿球團的指名
> : 只能怪火腿球團錯估情勢,天真的以為陽沒有其它考慮
> : (我本來以為火腿爭取陽加入是個好主意
> : 現在看來並非是這麼一回事)
我認為陽去火腿也不失為一個好地方…
因為監督是外國人…,況且火腿也有一些好的內野手人材…
亞洲人就是喜歡什麼名門球團…,如果您有身手的話…,待在哪隊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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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終於回來了…
棒球我來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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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qtb23 從 59-121-128-229.dynamic.hinet.net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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