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武漢肺炎 增廣東為二級流行區 湖北一級
※ 引述《feelingQ (希)》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大家,
: 第一次發文若有錯失還請大家不吝指教<(_ _)>
: 親人於最近幾日要從廣州回來,
: 今天也是看到跟上一篇板友看到的新聞表示:
: 「我國國人入境時,若有廣東旅遊史者,
: 將於邊境通報隔離至醫院採檢第一次,
: 呈現陰性者會開立居家檢疫單。」
: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是,
: 入境之後就會被送去醫院採檢?
: 如果是陰性的話就是回家自主管理14天,
: 再等候通知去採檢第二次的意思?
: 想請問有沒有最近回來的板友,
: 可以說明一下實際的經驗...?
沒有這麼簡單喔
在台灣可以Google一下
【居家檢疫】其實也是居家隔離的一種,只是稍微輕微一點
但一樣禁止上班上課,入境的通知書會很清楚
因此請你的親友這時候不要回來吧
否則她入境後直接藥在家隔離14天,當然是不准回來兩三天休假後再回大陸上班
一回來就是要卡14天喔
因此這時候從廣州回來
徒然增加傳染病毒給自己家人與親友與一路上同行人士的風險
也無法進公司上班
所以不要回來了
這很重要,請務必弄清楚喔
: ※ 引述《suzhou (☂☁☁☁☂)》之銘言:
: : 推 Magicjjoo: 沒有回來14天,可以再出去嗎? 02/01 22:14
: : 中華民國 衛生福利部 傳染病防治法
: : 第 五 章 檢疫措施
: : 第 58 條
: : 主管機關對入、出國(境)之人員,得施行下列檢疫或措施,並得徵收費
: : 用:
: : 一、對前往疫區之人員提供檢疫資訊、防疫藥物、預防接種或提出警示等
: : 措施。
: : 二、命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詳實申報傳染病書表,並視需要提出健康證明
: : 或其他有關證件。
: : 三、施行健康評估或其他檢疫措施。
: : 四、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
: : ,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
: : 五、對未治癒且顯有傳染他人之虞之傳染病病人,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
: : 限制其出國(境)。
: : 六、商請相關機關停止發給特定國家或地區人員之入國(境)許可或提供
: : 其他協助。
: : 前項第五款人員,已無傳染他人之虞,主管機關應立即通知入出國管理機
: : 關廢止其出國(境)之限制。
: : 入、出國(境)之人員,對主管機關施行第一項檢疫或措施,不得拒絕、
: : 規避或妨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98.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580695594.A.532.html
推
02/03 10:31,
4年前
, 1F
02/03 10:31, 1F
→
02/03 10:32,
4年前
, 2F
02/03 10:32, 2F
→
02/03 10:38,
4年前
, 3F
02/03 10:38, 3F
溫州好像也二級了?
不確定你落地時是否規定剛好又修改了。。。
※ 編輯: isaacc (220.135.98.55 臺灣), 02/03/2020 12:23:50
推
02/03 13:05,
4年前
, 4F
02/03 13:05, 4F
推
02/03 16:03,
4年前
, 5F
02/03 16:03, 5F
→
02/03 16:03,
4年前
, 6F
02/03 16:03, 6F
→
02/03 16:16,
4年前
, 7F
02/03 16:16, 7F
推
02/03 16:48,
4年前
, 8F
02/03 16:48, 8F
這是很缺陰德然後違反法律的,請思考被鄰居檢舉的風險。。。
※ 編輯: isaacc (220.135.98.55 臺灣), 02/03/2020 16:56:45
推
02/03 17:18,
4年前
, 9F
02/03 17:18, 9F
→
02/03 17:18,
4年前
, 10F
02/03 17:18, 10F
這是目前的漏洞,而且看起來無解。
只有靠大家檢舉鄰居了
※ 編輯: isaacc (220.135.98.55 臺灣), 02/03/2020 17:21:03
推
02/03 18:59,
4年前
, 11F
02/03 18:59, 11F
推
02/03 21:41,
4年前
, 12F
02/03 21:41, 12F
推
02/03 21:50,
4年前
, 13F
02/03 21:50, 13F
→
02/03 21:51,
4年前
, 14F
02/03 21:51, 14F
推
02/03 21:56,
4年前
, 15F
02/03 21:56, 15F
→
02/03 21:56,
4年前
, 16F
02/03 21:56,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