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在大陸拖欠工資申訴(工作證相關)
在大陸拖欠工資申訴(工作證相關)
這篇是我花了兩星期在廈門各政府單位交涉的艱辛過程…
源由請看上一篇求職者注意
在被告知離職後,我回到廈門交接完依然沒拿到薪資,因為待在廈門沒事做,越想越火。
所以我開始查詢拖欠工資資料。
先說一下 我之前在浙江工作 公司都把工作證那些都辦得好好的
到廈門這家公司 我再三催促老闆辦理工作證,他都找理由拖延。
所以一直到被告知走人,他都沒幫我辦。
公司也因為沒有會計,每個月去地稅國稅都是我和同事自己去(當然沒有個人所得稅)。
以下是我錯誤的步驟 畢竟法規主要是適用於大陸人
也了解政府單位高超的辦事效率到底到了啥地步
1. 勞動監察大隊
他研究了一下,打電話問了之後,告知我沒有工作證,他無法受理。
2. 仲裁法庭
我之前就有先查了,於是勞動監察大隊不受理後,我去了仲裁法庭。
同樣的告知不受理,叫我去海滄法院。
3. 同安法院
雖然他叫我去海滄法院,但是我不理解為何我人在同安,公司在同安,附近就有法院,為
何要跑到海滄
我寫好了起訴書(上網看範本自己寫),去了同安法院。他說一定要先經過仲裁,仲裁不行
才能來法院。叫我去海滄法院。我告知仲裁法庭回應我的,他說那要跟他們要不受理證明
。
4. 海滄法院
距離同安兩個半小時的車程(來回超過五小時)
我告知仲裁法庭回應我的,他說那要跟他們要不受理證明。
5. 仲裁法庭
他叫我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然後備齊文件,他就會幫我開不受理證明。
幹!!!! 之前為啥不跟我說,害我多花兩天時間。
6. 仲裁法庭
交齊了文件,他總算幫我開了證明。
7. 同安法院
拿了證明給他看,他叫我去海滄法院,媽的,你給我個理由為啥一定是海滄阿。
8. 海滄法院
昨天準備好文件到了海滄法院,告知還要公司信息,還好法院有電腦可以用。
上政府官網列印公司信息,然後福建省全部掛掉,進不去。他叫我過兩天網站好了再來送
件吧
9. 海滄法院
早上準備送件,收件員去裡面問了一下告知我輸的機率是99%,因為沒有就業許可證。
我現在又再確認了一次法規
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在內地就業的台、港、澳人員,是指:
(一)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二)在內地從事個體經營的香港、澳門人員﹔
(三)與境外或台、港、澳地區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受其派遣到內地一年內(公歷年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單位累計工作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第四條 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實行就業許可制度。用人單位擬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
台、港、澳人員的,應當爲其申請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以下簡稱就業證)﹔香港
、澳門人員在內地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應當由本人申請辦理就業證。經許可並取得就業
證的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受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員,實行備案制度。
就業證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印製。
送件員事告訴我有兩個選擇
1. 照現在的起訴書送件 光是沒簽合約就是要賠兩倍薪資,但輸的機率是99%。因為沒有
就業”許可”證。他的意思就是像WORKING VISA一樣,是要個人先辦理的。
2. 改為勞務合同案件,我問他勞動和勞務的分別。
他跟我說勞務就是個人拿錢請的,只能要求他欠的薪資。
(但這個部分因為沒合同,也是口頭約定)
所以我現在決定就算輸,我也要告他。
雖然金額很低。加上賠償金也就五萬
不管我是贏是輸 都能給各位警惕
贏了請各位堅持維護自己的權利
輸了也就知道 大陸法規寫明了
第四條用人單位擬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員的,應當爲其申請辦理《台港澳人
員就業證》
如此還是會輸,那就請大家要更加注意。
我知道像我的案例,大部分的人都是認栽,也因為如此,才會讓台灣這些爛老闆更加狂妄
,等下文件繳了,明天應該就可以回台灣,等通知開庭時間,接下來我就要自己研究勞動
法規了。
有問題歡迎來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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