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暗黑] 台灣人比阿六仔可怕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煞氣a 發哥↗)時間12年前 (2011/09/03 13:24), 編輯推噓15(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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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一股民氣推向“V6應承擔什麼什麼責任”之類的 不過既然原投訴人也訴諸法律見解(見原投訴人的原PO) 我膀胱了半天,還是講講我的看法好了 當然我的看法一點都不重要,我只是因為覺得推文很麻煩而已 今天是原投訴人和被投訴人之間發生糾紛(系爭糾紛),告上了本板 其實本版在這里完全不存在法院的功能,頂多是媒體的功能 人人都是閱聽大眾而已 所以答不答辯悉聽尊便,沒有誰有義務,但會影響閱聽大眾的觀感 我要說在前頭的是,如果是糾紛本身的法律關系,如果原投訴人找我咨詢 我也會愿意提供意見(如果人家需要的話) 不過,如果是針對V6的話,我覺得V6的責任可能有兩種形式: 其一,是法律責任,不管是直接責任或是連帶責任,我在以下有簡單描述 其二,如果不存在法律責任,則就像有些版友所言,可能存在道義責任 基本上道義責任其實就不是“責任”了,實際效果往往也極其有限,表現方式也很多元 例如V6有沒有居中協助聯絡協調(至於有沒有積極處理,其實見仁見智也就無法判斷) 但不管如何,“道義”工作關系到V6(以及以後其他揪團者)往後的社會形象 所以V6等揪團者還是要注意不可,雖然我們都知道其實鄉民是很容易被影響視聽的 但是社會形象就和商標一樣,是一種信任機制 五洲製藥吳董事長曾說過:“有好的產品才有好的商標,有好的商標才有百年企業。” 相信這是每一位收看過棒球轉播的臺灣人應該都耳熟能詳的,嗯,離題了 從原投訴人的角度來說,原本是通過V6才會認識被投訴人,進而遇到“倒霉事”的 所以V6也應該承擔某種形式的責任,因為“沒有參加V6,就不會認識被投訴人” 從被投訴人的角度來說,嗯,我不想知道被投訴人說些什麼 從V6的角度來說,平常熱心公益到處揪團和轉載活動訊息,結果好心被雷親 簡而言之,V6需不需要負責任,我覺得判斷標準是: 1. 先看這個活動是V6主辦的還是郭大伯自己熱心轉載他人活動的? 1.1 如果是V6主辦的,見2. 1.2 如果是郭大伯熱心轉載的,他其實沒有啥責任 2. 再看系爭糾紛是否與活動內容本身有關? 2.1 如果有關,那V6肯定要踹共了,尤其是涉及金錢的 2.2 如果和活動內容無關,但是和活動工作人員有關的,見3. 3. 如果是和活動工作人員有關,要看系爭糾紛發生的時點和原因為何? 3.1 如果是在活動進行中發生的,V6有人員篩選和監督責任 例如明明是知名的金融詐欺犯,還讓他參加共同投資活動 或者明明是容易對女性毛手毛腳的人,還答應他參加聯誼活動 3.2 如果是事後發生的,而且發生的原因和V6沒有相當因果關系的話 其實V6基本上沒有什麼具體的責任了,因為管不了那麼寬 例如有人參加我愛紅娘節目認識彼此,後來發現對方始亂終棄或劈腿 那你找田文仲還是曹西平負責,他們也負不了責 (不知道本板有多少人對“我愛紅娘”和“來電五十”有印象的?) 換言之:如果只是“單純因為”被投訴人是在參加V6活動時認識的 就要求V6出來承擔法律責任的話,那我覺得V6的確是比較無辜的 因為這樣很可能導致類似寒蟬效應的後果 以後大家都不敢大規模揪團了,尤其是那種面向不特定第三人的揪團 下次如果本版要舉辦版聚,建議大家要先向警察局申領良民證,以及檢附銀行存款證明 不然一旦發生糾紛,單純因為是在活動里面認識對方,就拉到網路上來理論的話 連主辦方或揪團方都要被押上網絡讓鄉民公審一下 然後被拉上來公審的人不花時間上來答辯都不行,“誰叫你要揪團?” 我們可以看看以後還有多少人愿意揪那種面向不特定第三人的團 最後,我想對V6說的是 你們舉辦活動很辛苦,相信很多版友們其實也很感謝你們 但是即便V6沒有法律責任(具體有沒有法律責任我不知道,但我已經提供了判準) 在原投訴人上來訴諸(鄉)民意的時候 這事兒還是需要你們在第一時間出來消毒或澄清 因為這是一種道義工作,或是當成品牌形象公關措施也行 所以,下次敬請注意 補充一點,我覺得本次最有爭議的是被投訴人 就算在系爭糾紛當中被投訴人有任何正當的抗辯理由 但是第一時間V6被動地為你出來挨刀,後來又一而再再而三被補刀 難道你不覺得你應該第一時間就出來止血嗎 你傷害的不只是V6(不管就系爭糾紛V6有無法律責任) 更傷害了其他熱心版友們對於揪團的熱情以及大家對於參團的信任 沒必要搞成這樣吧!不是嗎 ※ 引述《chinyi (yi)》之銘言: : 標題: Re: [暗黑] 台灣人比阿六仔可怕 : 時間: Sat Sep 3 10:46:33 2011 : chinyi原文葉樹珊哦! : ※ 引述《jeffleentu (襪Say!)》之銘言: : : (本篇文章為代po,請勿回信) : : 我是Tony 王, 你們的原文也葉樹珊哦! (葉樹珊主播表示:我很忙耶~~)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4.79.201.125 : 推 chirmanmao:我覺得揪團會出現兩種糾紛:一是金錢上面的糾紛,已經 09/03 11:26 : → chirmanmao:出現了,還有一種就是男女之間的糾紛...背井離鄉,大概 09/03 11:27 : → chirmanmao:大家都比較寂寞,WIC完全有變成WICer的旺踢,O2板 09/03 11:28 : → chirmanmao:的傾向,將來肯定會有人上來哭訴,被騙色之類的 09/03 11:29 : → chirmanmao:我經常來這里看看,坐等好戲... 09/03 11:29 我常常聽人家說你是一個白癡,真的,不是我說的,我都是聽來的,我也不愿意相信 而且我很鄙視他們,他們已經違反了版規,而且罵人的確是不好的 可是你為什麼要對號入座呢?我真的覺得你對不起你的祖國 雖然那邊不缺白癡,因為樹大有枯枝 請相信我還是真的為了你的努力向學而感動,起碼我所認識的其他白癡朋友們都不懂上網 加油,好嗎 -- 發哥的疑難雜癥事務所您好,請直撥分機號碼;或撥零,由總機為您服務。 嘟~~嘟~~儂好!工號三零兩,親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76.253.12

09/03 13:36, , 1F
推到不能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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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3:39, , 2F
每次看發哥的文章~都笑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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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3:45, , 3F
另外田跟曹是誰啊? 我只記得郭靜純...羞~
09/03 13:45, 3F

09/03 13:53, , 4F
h兄,酸兩句傷你自尊了嗎?我記得以前也跟你互相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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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3:54, , 5F
不過老實講,最后要到撒潑罵人就不好了,畢竟受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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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3:56, , 6F
另,無論從學歷,能力,財力,精力,還是泡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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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3:57, , 7F
您可以仔細打量一下自己,您有何德何能可以如此稱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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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3:57, , 8F
哈哈哈
09/03 13:57, 8F
都跟你說不要對號入座了,你何必這樣呢 我這種小人物當然無德無能了,只是很心疼你被人家這樣說

09/03 13:58, , 9F
板主可以處理一下嗎~這算引戰了吧~謝謝
09/03 13:58, 9F
※ 編輯: hsiawenc 來自: 121.76.253.12 (09/03 14:09)

09/03 14:14, , 10F
看來還是沒有guts,想講就直接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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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5:06, , 11F
﹞H對不起袓國算不算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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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03, , 12F
每次看到發哥的文真的都覺得不推對不起自己啊!
09/03 16:03, 12F

09/03 16:36, , 13F
大推!
09/03 16:36, 13F

09/03 17:28, , 14F
大推最後一段 有些人老自以為是亂入 自以為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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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7:29, , 15F
其實只是自我感覺良好 更加深了鄉民對26的厭惡
09/03 17:29, 15F

09/03 18:11, , 16F
我最近開始加入V6, 我覺得V6很讚阿, 大家互相分享資訊
09/03 18:11, 16F

09/03 18:11, , 17F
大家一起在異鄉工作, 何必要這樣.
09/03 18:11, 17F

09/03 18:32, , 18F
發哥 膀胱=旁觀嗎? XDDDDDDDDDDDD
09/03 18:32, 18F

09/04 00:09, , 19F
為什麼我嘴角一直不停的抽動啊XD
09/04 00:09, 19F

09/04 04:38, , 20F
發哥我可以推你嗎>///<
09/04 04:38, 20F

09/04 10:47, , 21F
樓上推發哥時~我可以在旁邊看嗎?
09/04 10:47, 21F

09/04 12:57, , 22F
好害怕喔 要比惹人厭這項的話 發哥的確是沒這才能 輸了
09/04 12:57,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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