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結婚手續問題....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我怕蟑阿螂)時間13年前 (2011/04/02 21:1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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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king (絕!對!)》之銘言: : 大家好~~小弟在這裡想請教一些結婚的流程 : [目前情況] : 1.目前在北京已經領完結婚證了,台灣的結婚手續還沒辦理 : [問題] : 1.在北京生孩子的話需要準生證,需要男方戶口所在地的章(派出所的員警說的)? 這題不會 : 2.如果要回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先要在北京公證處辦理,公證處會把結婚相關證明寄 : 回海基會,到台北再到海基會等相關單位領出證明?假設領完證明後,再到戶口所在 : 地辦理登記,那是否雙方都要到場? 還是有在北京的結婚證明,女方拿委托書就好了 : ? 辦理結婚登記可以委託嗎?如因生病或工作繁忙無法到場該如何辦理? 答:(一)民國97年5月23日起辦理結婚登記,除係在國外結婚者得委託辦理外,均應由雙 方當事人申請之。民國97年5月22日以前(含5月22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之結婚登記, 得由結婚當事人之一方申請之。 如果人在國外結婚,短期內無法回國要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答:在國外結婚,當事人得檢具相關文件,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 交部授權機關(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 團體申請,經驗證後函轉或授權委託他人至戶籍地或最後遷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 登記。(雙方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者,則由駐外館處驗證後函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中央政 府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 3.假設男女雙方都要到場,就要辦理依親的部份,如果在已結婚的情況下,寄回台灣的 : 結婚證明,是否跟單身證明一樣有有效期限。如果在台灣還沒辦完結婚手續,對方父母 : 能以依親的方式先去台灣嗎(因為要在台灣先辦婚禮)? : 感謝有心人事的解答~~ http://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Attachment/07610255491.pdf 大陸配偶父母來臺參加婚禮,移民署研擬四種申請方式供服務站宣導 1. 自組親友團來台觀光 2. 配偶申請依親居留時憑喜帖同時辦理父母探親 3. 配偶懷孕七個月以上 可在申請團聚時同時辦理父母探親 4. 參加旅行團然後脫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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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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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58, , 2F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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