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 關於合約期間3年?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desumi)時間13年前 (2011/01/11 21: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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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位專業的先生(是先生嗎?) 不知道能不能讓我再問幾句>_< ※ 引述《IDIPICIQ (灰色軌跡)》之銘言: (恕刪) 我是被陸資公司僱用,所以應該是用大陸地區的勞基法。 : 3、試用期解除合同也是有嚴格規定的,不是公司一句話,試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的 : 試用期被証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對不符合錄用條件負 : 舉証責任,如果不能舉証,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補償金的二倍賠償 這個...聽起來公司方面很麻煩, 所以我很疑惑,為什麼要簽三年呢? 若是這三年內,若是認為我不適用怎麼辦呢? 請我自己辭職嗎?若是這樣的話,我應該算是違反合約? : 5、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是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的話,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是3年了,因 : 為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 ,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 : 的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話,兩年之後就是無固定期限,有可能是這樣的考慮 那請問,這樣的狀況下,公司為什麼要簽三年呢? 因為我想要知道原因,才知道我該不該開口說, 希望能夠簽比較短的時間...3年好長啊... 非常感謝您>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5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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