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兩位臺灣居民成廈門大學編制內教師
簡單解說一下,供日後有興趣從事教職的朋友們參考
名詞定義:
1.臺灣人、臺灣居民:
以現在持有合法有效的《臺胞證》的臺灣人為準
外國籍臺灣人或雙(多)重國籍者,只要有《臺胞證》的亦同
不包括已經入籍PRC的臺灣人和PRC境內“臺灣省籍”中國內地居民
(因為這兩種人已經當然享有PRC國民待遇了)
2.正式編制:
PRC是一個戶口、檔案、工作單位(崗位)三合一的國家,這是一種嚴密的社會控制
在計劃經濟的時代,這個現象尤其顯著
如果有個人是電子工業部國營798電子廠的員工,通常家也住在798廠的家屬區
798廠會照顧每個員工、每個家庭,理論上養你一輩子
所以,在中國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由於單位裡面的工作機會縮減
導致很多人被迫“下崗”,相當於失業,但他的戶口還是在原單位
臺灣人由於屬於境外人士,沒有PRC戶口和人事檔案之類的東西
造成在具有公務色彩的機構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等等)無法從事正職
即便不考慮政治因素,臺胞要在上述公務機構中就職,光是辦人事程序就會讓HR頭痛
原因是:缺乏先例可以遵循
因此,臺灣人在大陸的公務機構(常見的是學校)任職,主要都是“編制外”的
其實,“編制外”的概念,比喻成客卿或職棒裡面的洋將、洋助人就對了
核心概念就是“暫時”的,不是“正式”的
福建省近年來以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的方式,想辦法突破以往在編制問題上的壁壘
從職業發展的角度來說,的確是一種“保障”
※ 引述《realskyer (sky)》之銘言:
: 來源:中國新聞網(簡體字)
: http://www.chinanews.com.cn/tw/2010/09-17/2539731.shtml
: 中新社廈門9月17日電 (楊伏山 李靜)來自臺灣省台中市和彰化縣的兩位臺灣居民,近日
: 被廈大錄用為正式編制教師。這是臺灣居民到大陸就業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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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據我所知的臺灣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不是被正式聘用的教師
有的學長貴為大學裡面的副院長(還好幾位),也還是一樣非正式的
雖然學院裡面會承諾所有待遇和大陸同事相同,但實際上的操作來源是不同的
換句話說,要是學校哪天積欠工資,頂多只能告民事的債務糾紛
非正式編制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發展權受限
既然不是正式編制,人家會覺得你不知道何時隨時拍拍屁股走人(即便你根本不會)
所以,除非你手握很多資源(尤其是兩岸資源),不然難升要職
: 據廈門大學17日介紹,今年博士畢業于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的臺灣台中市居民陳
: 經超,和畢業于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經濟所的臺灣彰化縣居民江永基,日前被該校錄用為新
: 聞傳播學院和經濟學院的正式編制教師。陳經超於16日晚開啟他在廈大任教生涯:為60名
: 學生上第一節課《品牌學概論》。
品牌學是他的強項~~~
而且實務經驗也非常豐富
: 廈大校方稱,該校此前也曾聘用過臺灣居民擔任教師,但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外的聘
: 用,一般採用年薪制;此次兩位臺灣居民正式獲聘為編制內教師,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
: 、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與大陸畢業生的同等待遇。這受益於福建省相關部門去年5月初,
: 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台辦和福建省政府批准同意出臺一項台生來閩就業的優
: 惠政策,允許取得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的台生,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
: 到福建省內事業單位就業。
: 受益于該惠台政策的陳經超對記者表示,當2009年他看到廈大招聘啟事時,毅然向學
: 校投遞了簡歷。經過嚴格的面試、試講等環節後,終於如願成為該校一名助理教授。他說
: ,除了在學術上鑽研之外,他希望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所學和所長,為兩岸的溝通和交流做
: 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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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兒。請問您後來去向是?方便透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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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灣的國立教職的待遇不見得比私立教職高
2. “待遇”應該要宏觀地來看,而不限於薪水而已。通常至少有以下三部分:
2.1 薪水單上的薪水,可能也包括行政加給、特殊加給(閱卷費、口試費等,很多)等
以這一點來說,目前大陸的平均工資數字當然很不如臺灣(特別是編制內的)
2.2 兼職賺的,例如法學教師,可以合法兼任律師、仲裁員、獨立董事、法律顧問等等
而且“兼”職只是相對於教職這個本業的概念而已,有的時候兼職賺得更多
以本板某板友他們公司的集團法務長為例,其正職就是目前華東某名校法學院教授
我相信那個法務長在集團內的薪資待遇絕對遠超過5萬人民幣一個月
據我所知,臺灣關于兼職的管制比大陸嚴格許多
2.3 研究項目經費,這個類似臺灣的國科會研究計劃的經費
不過大陸各級研究計劃的層次比較多,也不完全有錢可拿
這個問題以前本板有舊文,可以爬爬看
3. 結論:還是要看個人的實力以及人脈,尤其是後者
※ 編輯: hsiawenc 來自: 222.66.92.86 (09/1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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