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該不該去大陸工作? 這決定會影響以後的人生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我要吃菜脯餅啦)時間15年前 (2010/08/01 01:0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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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difan (懷念淡水的天空)》之銘言: : 小弟退伍滿2個月, 在台灣投的履歷表, 半導體產業, 都是面試完隔週收到感謝函 : 同學鼓勵我, 好友說這是正常的, 平均都要找上2~3個月(快的話), 而且運氣成分很多 : 以一個剛出社會, 只有大學學歷的新鮮人來說, 沒工作經驗, 很難找到專科以上 : 工程師缺~~~現在技術員也投了, 只求有工作, 慢慢累積工作經驗, 遲早有機會 : 電子業5窮6絕, 朋友要我等到九月在投就會有了~實際上是如何? 小弟就不得而知了 : 現在是極需要一份收入, 不能造成家人的負擔 : 這家公司, 我沒投, 公司只是看到我在履歷上面寫道可接受大陸工作 : 兩次面試上了, 下週日要我飛過去, 長這麼大沒出過台灣, 護照跟呆胞証週一是否趕辦 : 這份工作是由大陸公司直接聘任, 不是在台灣的公司出差外派的 如果確定不屬於外派, 那就應該是與大陸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記得申請就業證。 : 登陸日 2010/08/08 : 地點 廣東省(下面寫的就爆公司了) : 薪水 USD(換算約是在呆灣傳產的碩士起薪/合約一式3年,合約明定不能無故離職) 中國國內的勞動合同卻約定給付美元? 1.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 券替代貨幣支付。” 2. 《外匯管理條例》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并不得以外幣計 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有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 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等非法 套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 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責任。” : 福利 薪水沒有所得證明, 免繳稅, 無勞健保無退休金, 僅意外險 : 廠區包吃/住, 附近什麼都沒有 : 返台 3個月可申請返台1週(機票公司包) : 目前放心不下台灣的家人(我單身無女友), 若是這一去, 我這一生大概只有高中以前 : 是呆在家鄉了(我的家鄉指的是所在縣市) : 各位大大, 可否給小弟一些建議......目前對我來說, 現在就像人生的十字路口 : 感謝~ -- 發哥的疑難雜癥事務所您好,請直撥分機號碼;或撥零,由總機為您服務。 嘟~~嘟~~儂好!工號三零兩,親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77.162.108

08/01 07:48, , 1F
到大陸會不適應用詞以及殘體字
08/01 07:48, 1F

08/01 07:48, , 2F
還會有人問我當兵時有沒有常打槍和打炮? ~"~
08/01 07:48, 2F

08/01 07:50, , 3F
原來打槍 = 射擊訓練 打炮 = 炮擊訓練
08/01 07:5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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