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第一次ECFA就上手
喀瓜子閒聊
※ 引述《alenwei (世界的兩端)》之銘言:
: 1. ECFA是什麼?
: " ECFA包括以下三項主要內容內容:
: a. 減免關稅,台灣到大陸的關稅減少會增加出口。
確實台灣生產的產品競爭力會增加,我們某些競爭對手應該會好賣很多
但大部分競爭對手在大陸都有廠了,有沒有 ECFA 根本沒差...
嘆... 產業外移真的很嚴重
況且
關稅以外還有行政障礙,大陸很會玩這套的... 整人超在行
: b. 投資保障,台灣到大陸的投資估計有兩千億需要好好保障。
保障?保障屁
: c. 保護台灣智慧財產權,我們創作人的版權。"
好笑
: 3. 簽署ECFA帶來的利益是什麼?
: 政府部門宣傳文件上的主要論述很簡單:
: * 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
: * 吸引外人來台投資,有利台灣經濟結構轉型
: * 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
: * 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
: * 有助於中國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
: * 有關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
真的是一廂情願,想太多
: 也就是說,政府認為ECFA所帶來的關稅減免可以成為我國產業進入大陸市場的競爭優勢。
: 這就是馬總統不斷掛在嘴邊的"免稅商店必勝"類比。
: "如果兩家商店一家要稅一間免稅,大家一定都去免稅店買"是他的基本邏輯。
: 這邏輯是否正確?其實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這只是個思路的陷阱罷了。
: 這個論述背後隱含的大前提是,兩家商店賣的東西是一模一樣的,包括價格和品質等。
: 但是在現實世界的貿易當中,怎麼可能兩個國家不同廠商的東西是一樣的?
: 更何況,有太多的產品不是只拼價格的,
: 光靠拼價格戰生存的產業,怎麼能夠作為支撐台灣經濟的主軸?
這點上面我認為馬英九是正確的
台商特別是石化產業比較多可替代產品,特別是拼價格拼產能拼手骨大支的
所以到最後還是圖利特定財團
: 4. 現在不簽,台灣就要邊緣化?
: 政府不斷的重申,不簽ECFA,由於東協加一已經建立,我國會因此邊緣化。
這個前提是只有看中國市場,你政府只有 ECFA 好談嗎?世界上只有中國市場
嗎?和東協的 FTA 呢?
蔡英文講得好
國民黨長期以來跟民進黨不同的地方,民進黨是走向世界,跟著世界走向中國,
國民黨是走向中國,再跟中國一起走向世界。
: 5. 簽署ECFA可能帶來的衝擊?
: 6. WTO跟ECFA到底有什麼關連?
: 7. 十年90%到底是不是必須?
巴啦巴啦... 政府別再摸頭了啦... 圖利特定廠商的疑慮越來越高
: 8. 總結
: 綜上所述, 我個人有以下結論:
: a. ECFA的利弊還很難評估,且必須注意考慮長期對我國所造成的衝擊。
: b. ECFA並不如政府所宣傳的那樣急迫且無可取代,我們還有別的選項可以考慮。
: c. 政府若要主張ECFA非簽不可,還需要拿出更好的證據和分析。
: d. 稱職的政府應該花充分的時間權衡利弊得失並且考量各種替代方案而非大膽躁進。
d 這一點從來不是台灣政府的長處...
: e. 決策的過程應該更透明化以獲得主流民意支持和了解,不該黑箱作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48.184.22
推
04/27 17:27, , 1F
04/27 17:27, 1F
推
04/27 17:28, , 2F
04/27 17:28, 2F
推
04/27 17:48, , 3F
04/27 17:48, 3F
→
04/27 17:49, , 4F
04/27 17:49, 4F
推
04/27 18:05, , 5F
04/27 18:05, 5F
推
04/27 18:08, , 6F
04/27 18:08, 6F
→
04/27 18:08, , 7F
04/27 18:08, 7F
推
04/27 19:02, , 8F
04/27 19:02, 8F
→
04/27 19:03, , 9F
04/27 19:03, 9F
推
04/27 19:07, , 10F
04/27 19:07, 10F
推
04/27 19:12, , 11F
04/27 19:12, 11F
→
04/27 19:12, , 12F
04/27 19:12, 12F
推
04/27 19:13, , 13F
04/27 19:13, 13F
→
04/27 19:14, , 14F
04/27 19:14, 14F
→
04/27 19:14, , 15F
04/27 19:14, 15F
推
04/27 19:15, , 16F
04/27 19:15, 16F
→
04/27 19:15, , 17F
04/27 19:15, 17F
→
04/27 19:15, , 18F
04/27 19:15, 18F
→
04/27 19:16, , 19F
04/27 19:16, 19F
→
04/27 19:16, , 20F
04/27 19:16, 20F
→
04/27 19:16, , 21F
04/27 19:16, 21F
→
04/27 19:17, , 22F
04/27 19:17, 22F
推
04/27 19:19, , 23F
04/27 19:19, 23F
→
04/27 19:19, , 24F
04/27 19:19, 24F
推
04/27 19:20, , 25F
04/27 19:20, 25F
→
04/27 19:21, , 26F
04/27 19:21, 26F
→
04/27 19:22, , 27F
04/27 19:22, 27F
→
04/27 19:22, , 28F
04/27 19:22, 28F
推
04/27 19:23, , 29F
04/27 19:23, 29F
推
04/27 19:24, , 30F
04/27 19:24, 30F
推
04/27 19:29, , 31F
04/27 19:29, 31F
推
04/27 19:33, , 32F
04/27 19:33, 3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