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日本打工簽證之問題
我在交流協會上有看到一個Q&A,內容如下
Q:打工渡假簽證的有效期限從哪一天起算?在日停留期間1年又是如何計算?
A:每一期打工渡假簽證的有效期限從領證期間的第一天起算。
在日停留期間是從進入日本那一天起算。
例:2009年第一期 (6月申請 )領證期間的第一天是2009年7月6日,
則必須在2010年7月6日以前赴日,逾期簽證失效。
領證後,假設您在2010年1月1日赴日,
則您可在日停留至2011年1月1日。
我的問題是,因為我明年可能會申請打工簽證,若簽證下來的時間是
則必須在2011年7月6日以前赴日,逾期簽證失效。
可是因為2010年12月會有一次赴日的情況(私事)
若是這樣可以先以三個月的觀光簽證進去日本,
之後2011年7月1日再用打工簽證入境日本,這樣可以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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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8:2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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