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檢舉板板規

看板Women_Picket作者 (貢糖新衣)時間6年前 (2018/02/26 21:22), 6年前編輯推噓7(7025)
留言32則, 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最原始的問題應該是「竟然有板主只遵守最基本的規範」 換言之, 一言一行都被板友看在眼裡的掌權者, 對自己的要求竟然只到「板友需遵守」的程度 甚至還常常有「板友也都這樣做,我為何不可以」的思維 最有意思的點也在於此 「公眾人物有義務忍受較高的言論批判」 因為身為公眾人物的所作所為具有公共影響力, 其他民眾有評論公共事務的權利,自可也無法避免地評論到公眾人物 說到這裡,我先埋個伏筆,寄站內信給某個板友, 預告某帳號在以上段落會怎樣打泥巴仗 等該帳號一發言,我再請該板友截圖貼上 女板還好是四個板務而非獨任 否則有些帳號的所作所為跟把男板弄垮的板務相距無幾 對字詞解釋、對板規(所有類型的規範)幾乎如出一轍 我很是好奇當年也對該男板板務不抱好感的老板務,這時怎麼這樣意氣相挺 這樣豈不過去的自己打了今日自身的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3.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519651330.A.CB0.html

02/26 21:24, 6年前 , 1F
所以...你到底想問甚麼...?
02/26 21:24, 1F

02/26 21:29, 6年前 , 2F
提出的問題在於:板規對板友要罪刑法定是避免侵害板
02/26 21:29, 2F

02/26 21:29, 6年前 , 3F
友權益,但板務對自己的要求也只有板規所限制才算數
02/26 21:29, 3F

02/26 21:29, 6年前 , 4F
02/26 21:29, 4F

02/26 21:31, 6年前 , 5F
然後板主自己帶頭鑽板規漏洞是否為嚴重的不良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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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1, 6年前 , 6F
告訴板友「歡迎來鑽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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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3, 6年前 , 7F
如果開了這種先例,只會使未來的女板管理更加艱鉅,
02/26 21:33, 7F

02/26 21:33, 6年前 , 8F
更多有心人士以此為範,製造板面糾紛,令板主疲於奔
02/26 21:33, 8F

02/26 21:33, 6年前 , 9F
02/26 21:33, 9F

02/26 21:39, 6年前 , 10F
也因此 預先把洞補上是必須的.... 但我有些驚訝的是..
02/26 21:39, 10F

02/26 21:40, 6年前 , 11F
早在半年前就知道有洞,卻沒人補
02/26 21:40, 11F

02/26 21:41, 6年前 , 12F
甚至在檢舉板剛開的時候也有人提出建議,但是沒人鳥
02/26 21:41, 12F
不用另外重新制訂呀 直接寫明適用女板所有板規 女板板規有些在這用不到, 那就不要用就好啦,會影響什麼板面運作嗎 換言之, 這裡只要多加規定的是程序進行的規則 剩下實體法的運作比照主板即可 ※ 編輯: success0409 (111.240.133.203), 02/26/2018 22:14:58

02/26 22:53, 6年前 , 13F
歡迎來鑽漏洞具體是在講哪個?是指有板主說因為目前還沒
02/26 22:53, 13F

02/26 22:53, 6年前 , 14F
有板規規定人身攻擊,所以人身攻擊不罰;還是是指有板主
02/26 22:53, 14F

02/26 22:53, 6年前 , 15F
說未滿20字在他看到檢舉文之前就自刪,故不罰。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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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53, 6年前 , 16F
叫做板主公然鼓勵鑽漏洞?
02/26 22:53, 16F

02/27 00:03, 6年前 , 17F
未規範人身攻擊或謾罵,況且做了之後也「落落大方」
02/27 00:03, 17F

02/27 00:03, 6年前 , 18F
地表示:「這裡就沒規定不能」
02/27 00:03, 18F

02/27 00:48, 6年前 , 19F
用心打給推
02/27 00:48, 19F

02/27 04:22, 6年前 , 20F
板主是否能對自身要求高於表定規範挺看人的,是較高的
02/27 04:22, 20F

02/27 04:22, 6年前 , 21F
標準;不過今日的表現已經是假設有規範的話,某板主已
02/27 04:22, 21F

02/27 04:22, 6年前 , 22F
經踩在線的邊緣利用沒指名的人身攻擊,而且是在沒人先
02/27 04:22, 22F

02/27 04:22, 6年前 , 23F
對其採用同等攻擊的情況,已經是低於一般人了。就快補
02/27 04:22, 23F

02/27 04:22, 6年前 , 24F
上規定吧,然後看能不能強化板主自律的部分,不然火燒
02/27 04:22, 24F

02/27 04:22, 6年前 , 25F
起來未必只燒一個。
02/27 04:22, 25F

02/28 18:26, 6年前 , 26F
都可以毫無證據(甚至已有證據顯示是)誣陷板主
02/28 18:26, 26F

02/28 18:26, 6年前 , 27F
我覺得酸應該是沒差
02/28 18:26, 27F

02/28 18:45, 6年前 , 28F
更新板規這件事,將依前篇待ChenDao板主主持
02/28 18:45, 28F

02/28 18:46, 6年前 , 29F
02/28 18:46, 29F

02/28 19:15, 6年前 , 30F
你這種做很爛的板主,抓不到標準不意外。
02/28 19:15, 30F

02/28 22:03, 6年前 , 31F
所以誰誣陷板主了?證據呢?還是又要「板友搞誣陷,
02/28 22:03, 31F

02/28 22:03, 6年前 , 32F
身為板主的自己仍不是不能誣陷板友」?
02/28 22:03, 32F
文章代碼(AID): #1Qb0e2om (Women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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