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離職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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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3(236推 13噓 172→)留言4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z3w9hvmv (螺絲)時間8年前 (2016/05/07 16:41),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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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收到薪資條. 打開一看 驚為天人 竟然不符合勞基法. 也因此讓我萌生退意 先說說我的狀況. 未滿三個月新鮮人 工作為業務助理(家族企業) 辦公室有四位業助. 在前兩個禮拜 有一個業助姐姐 她工作已滿兩年. 因為家裡突遭變故 就沒來上班了. 想當然她的業務就落在其他兩個姐姐身上. 因為我只來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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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kt (低調)時間8年前 (2016/05/07 23:01),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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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的作法 如果只是直接走人 其實蠻不負責的. 身為現代公民 對這種違反勞基法如此明確的公司. 不只應該馬上離職 而且更要到勞工局檢舉. 你的薪資單就是最好的證據. 真的不要姑息這種公司 不然你走了還是有下一個受害者. 通常勞工不敢舉報 是還想保有工作 你既然都不想待了. 不如就順手作功德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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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bbby (讓整個世界變成透明)時間8年前 (2016/05/07 23: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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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對於勞動領域有一點點點小研究.... 所以就來發表自己的看法好了.... 其實原po不管選擇那種方式都可以.... 不過最後請記得向當地勞政主管機關檢. 舉(很重要)..... 因爲公司會給這個價錢,代表當地. 同業給的薪資也是這個水準,所以原po. 如果之後再找類似工作,薪資應該也是.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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