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台灣怎不開放自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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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是法律的問題. 但是認真回答,打歹徒一律防衛過當這就真的是法官的問題了. 刑法23.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正當防衛由法官親自裁定(重點!). 但是近20年來至約五年前. 臺灣的法官對市井小民打歹徒一律認定是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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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千萬別弄複雜 越簡單越好 就殺人罪什麼交通事故就一條:殺人者死. 回歸最簡單的本質 雖然會誤傷一些人 但是絕對能減少更多的犯罪. 美國允許擁槍也是為了防止人民失去對政府的反抗能力 雖然會有些代價. 法律越細越有上下操作的空間. 精神病人合法殺人還不夠嗎 有錢有勢的沒有精神病 就是能弄到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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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補充一下這些案件的法院判決書,. 很多時候新聞報導的不一定有事件全貌,畢竟人只會說對自己有利,而隱瞞不利,. 例如就有「被告證詞和證人證詞完全相反」的情形. 車禍爭執防衛過當 小兒麻痺男子判刑8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7 年度重訴字第 47 號刑事判決https://reurl.cc/zWaM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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